潍坊市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4个级别 并制定应急措施

2016-01-12 09:09:00    作者: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应急响应 燃煤工业锅炉 黄色预警 天气预警 预案
[提要]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案》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日前,我市根据有关法律规范,修订并印发《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用于潍坊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预防、预报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公开、监督问责、附则、附件9大方面内容,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发生预警和应急时各部门职责、应急响应措施等。

  《预案》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其中,蓝色预警(Ⅳ级):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根据《预案》规定,预警发布由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测中心城区或三个及以上连片县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警条件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Ⅲ、Ⅳ级预警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Ⅰ、Ⅱ级预警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委提出建议,由市应急委决定是否启动。

  应急通知发出后,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须按照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并立即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Ⅳ级 响应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尤其是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要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健康防护措施: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Ⅲ级 响应措施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和其他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减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和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企业最大限度限产减排。城市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城市建成区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Ⅱ级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和其他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减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和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60%以上。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Ⅰ级 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停止生产。在现有基础上,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至少增加一倍。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健康防护措施: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责任追究

  《预案》在监督问责一项中明确规定,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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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

  重污染天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AQI(Air Quality Index,空气质量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以及对健康的影响。数据由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监测指标计算得出,每小时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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