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城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从明年2月份抄表起核算

2015-12-10 09:17:00    作者: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抄表 阶梯水价 居民用水 用水政策 居民用户
[提要]12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和经济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引发了市民的高度关注。市民想了解自己本年用水量是否已超过阶梯内用量时,可登录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输入个人户号进行查询。

  12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和经济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引发了市民的高度关注。截至12月9日,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客服部已接到近千条市民咨询来电。12月9日,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针对市民疑惑的焦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疑问一

  从12月份开始,就按照阶梯水价进行结算?

  自第二次抄表起按新水价核算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客服部臧经理表示,鉴于12月1日之后的中心城区所有用户第一次抄表均包含了11月份用水,无法准确核算出12月份的实际月用水量,本着实事求是、让利于民的原则,确定按原抄表周期,自12月1日起户表用户、合表用户第一次抄表均按调整前的水价结算,自第二次抄表起按调整后的水价结算,污水处理费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调整时间同步进行。

  具体来说,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具体抄表时间不同,奎文区、高新区户表用户在明年2月份抄表后正式按阶梯水价结算;潍城区、经济区的户表用户,至明年3月份抄表后才正式按照阶梯水价结算。

  臧经理解释,对于合表用户和工商用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每月一次抄表,抄表日期截止到当月16日。也就是说,12月份抄表的这两类用户均按调整前价格结算,到明年1月抄表时才会按调整后的新水价结算。目前,中心城区合表用户和工商用户约有4000户。

  对于户表用户,目前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实行两月抄一次表,其中潍城区、经济区的8万多用户实行单月抄表,奎文区、高新区的9万多用户实行双月抄表。潍城区、经济区的用户下一次抄表时间为明年1月份,也就是说,明年1月份抄表时按调整前水价结算,明年3月份抄表时才按阶梯水价结算。奎文区、高新区的用户今年12月份进行一次抄表,将按调整前水价结算,明年2月份再次抄表时,会按调整后水价结算。

  臧经理表示,如此算来,潍城区、经济区的8万多户表用户受惠最大。

  疑问二

  用水量不超过第一阶梯,水费便不会涨吗?

  污水处理费上调,综合水费会微涨

  臧经理表示,有些年纪较大的居民认为“只要不超过第一阶梯,水价便不会涨”。对此,臧经理表示,即便用水量不超过第一阶梯,居民的综合水费也是要上涨的。

  记者了解到,根据市相关规定,目前,我市实行污水处理费与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调整时间同步进行的方式。臧经理分析,如果有的市民年用水量保持在第一阶梯之内,那么户表居民的基本水价是不会上调的;但由于污水处理费已由原来的0.9元/立方米,涨到了0.95元/立方米,所以综合水价还是会每立方米上涨5分钱。

  “目前,我市居民用水综合水价是由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组成的。其中,基本水价归我公司收取使用,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都是我们为市里代收的。”臧经理说,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收上来之后上交市财政部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疑问三

  阶梯水价对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有影响吗?

  污水处理费均调整至每立方米1.4元

  此次阶梯水价的调整,主要针对我市户表居民生活用水制定。12月9日,在虞新街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经营一家洗车店的孙先生表示,既然此次价格调整是针对居民生活用水,那么作为特种用水的他们,是不是水价就不会进行调整?

  当天,记者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了解到,虽然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基本水价并未出现变化,但两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却都已经发生了变化。

  非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由之前的1.0元/立方米,调整至1.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由之前的1.1元/立方米,调整至1.4元/立方米。所以,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的综合水价,也都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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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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