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寿光一商户八百万买商铺 不料土地证被抵押

2015-11-15 12:00:00    作者: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日前,寿光的崔先生向本报反映,2012年他和几名亲属出资800多万元在寿光市中心买下了一套三层商铺,今年10月份他想用商铺办理抵押贷款,却被银行告知,商铺的土地证已经被开发商进行了抵押。11月1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该商铺的开发商——潍坊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认用土地证进行了抵押贷款。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正在为该土地证进行解押,预计需要10个工作日。

  日前,寿光的崔先生向本报反映,2012年他和几名亲属出资800多万元在寿光市中心买下了一套三层商铺,今年10月份他想用商铺办理抵押贷款,却被银行告知,商铺的土地证已经被开发商进行了抵押。11月1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该商铺的开发商——潍坊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认用土地证进行了抵押贷款。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正在为该土地证进行解押,预计需要10个工作日。

  业主 开发商抵押“证” 自己被蒙在鼓里

  1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寿光市圣城街与正阳路交叉口附近的富地中心,该中心南侧紧邻圣城街的位置,一套上下三层的商铺沿街而立,商铺的一楼已经开起多家店铺。

  崔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他和亲戚合伙买下了这套沿街商铺。“2013年我们交清了全款,共计800多万元。”崔先生说,今年10月份,他想用商铺办理抵押贷款。“可是银行工作人员说这套商铺的土地证已经被抵押了,无法再办理抵押贷款。我后来了解到,抵押人是开发商——潍坊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抵押期限到2016年12月份。”崔先生说,这时他才恍然大悟,虽然开发商将商铺交给了他,但他手里只有房产证,一直没拿到土地证。

  “发现问题后我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对于用土地证办理抵押贷款一事并不否认,称等公司还完贷款后土地证就会解押,到时就能给我们办理土地证了。”崔先生说,他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解决,但对于他提出的退房、赔钱等方案,开发商都予以拒绝。

  开发商 承认确有这回事 会在十天内解押

  随后,记者来到富地中心营销中心。该公司一名王姓负责人表示,崔先生所说的情况属实,他们公司在2013年底用土地证办理了抵押贷款。

  “法律上没有规定不能进行抵押,我们公司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时,银行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的,像这种情况在寿光并不少见。”该负责人说。

  “今年10月份,业主发现这一情况后来找我们协商,但是提出的退房、赔偿、贴利息等方案非常苛刻。”该负责人说,原本抵押期限到2016年12月份,但是按照他们公司的工作计划,到今年12月份等贷款还完之后就将土地证解押,为业主办理土地证。

  “出现这一问题后,我们公司非常重视,从客户提出质疑开始,我们想了很多对策,设法将土地证解押,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从目前的进度来看,10天左右就可以解押了。”该负责人说。

  对于赔偿问题,该负责人希望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

  国土部门 业主未办理登记 会督促解决此事

  随后,记者来到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崔先生遇到的问题,他们已进行调查了解,购买的房屋被抵押贷款,并不是他们没尽到监管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业主拿到购房合同后,需到房管部门和国土部门备案,从土地证被用来办理抵押贷款到现在,我们都没有收到开发商的备案申请和相关材料,对于具体情况我们不是很了解。”该工作人员说,“业主没有对土地进行登记,也没有从开发商处过户到自己名下,所以房子的土地仍然属于开发商。”

  “开发商在建房之前,整个小区只有一张土地证,一般被称为大证,等房子卖出后,开发商应向业主出具一份分割协议,将大证按照不同面积分割到每户业主名下,从崔先生遇到的情况来看,开发商并没有按照规定将大证分割,而是直接办理了抵押贷款,不符合办证条件。

  “我们正督促开发商尽快解决此事。”该工作人员说。

  律师 开发商做法违规

  寿光市国土资源局的系统显示,开发商大证的抵押时间为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而崔先生的房产证却是在2014年办理的,这是否符合规定呢?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中心窗口。

  对于土地证抵押在前,房产证办理在后的问题,工作人员袁先生表示,在为崔先生办理房产证时,房管部门得知土地证已被抵押贷款后,让银行出具了一份同意出售的证明,房产证才得以顺利办理,“在办理房产证时,不需要出具土地证”。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国土部门与房管部门负有监管职责,不解押不能办理预售证,更不能办理房产证。此外,该商品房已于2012年出售,未经债权人和买受人同意,开发商不得私自将土地或房屋抵押。在这件事上,开发商存在违规行为,开发商应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王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