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4 10:31: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张海祥搬钢管时脸部受伤留长疤,工地没赔误工费等损失
25岁小伙张海祥在工地上搬钢管时,工友肖先生手中的钢管撞上了他的眼镜,致使眼镜破碎扎伤他的面部。“留下一条3厘米长的伤疤。”8月3日,张海祥向本报反映,他受伤后工地支付了1000多元医疗费并赔了眼镜,可一直没人赔偿他误工费等损失。
伤疤长三厘米,小伙变“凶”了
8月3日,记者见到了张海祥,他摘下眼镜后,可以清晰地看出他的左眼下方有一条长3厘米左右的伤疤,让人看着心里很不舒服。
“朋友们都说我以前面相很和善,可是添了这道伤疤后,他们都说我变‘凶’了。”张海祥郁闷地对记者说。
随后,张海祥向记者出示了事发后的照片。记者从照片中看到,张海祥躺在病床上,头上缠着很多纱布,而拆掉纱布、抽线后,脸上留下的疤痕非常吓人。
“当时在工地上干活,有人在搬运钢管时,撞碎了我的眼镜,玻璃碎片扎伤了我的脸。”张海祥心有余悸地说,他今年才25岁,还没有找到女朋友,他受伤后脸上留了一条长疤痕,全家人对此都非常担心,就怕这道疤痕会影响他将来找女朋友。而张海祥每天照镜子看到自己“毁了容”,心里也特别难受。
到劳务市场蹲活,被请去搬钢管
张海祥对记者说,他之前在一家机械厂工作,后来因种种原因辞职了。
今年4月份,张海祥从机械厂辞职后,待在家里一时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当时,他想自己身强力壮,总不能一直待在家里,靠父亲养活,他最终决定到劳务市场打零工。
张海祥和父亲商量后,于4月8日一早来到位于城区玉清东街与虞河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处劳务市场找工作,很快他就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活。当时,他被一名老板带到了位于奎文区广文街与虞河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
“当时不止我一个人到工地上干活,老板安排我们的活,就是让我们把工地上的钢管装到车上。”张海祥对记者说,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次打工,会让他的脸上留下一道抹不去的伤疤。
脸部受伤缝了五针,工地没给误工费
“我们早上7时许到工地,干到上午10时许,没想到意外发生了。”张海祥说,当时他弯下腰,想捡起一根钢管往车上搬,不料工友肖先生突然往后一退,其手中一根钢管正巧撞在了他的眼镜上,左侧的镜片被撞碎。当时张海祥感到左眼下部非常疼痛,脸上鲜血直流。
随后,张海祥被送往医院治疗。医生检查发现,玻璃碎片扎进了他左眼的下部,幸亏没有伤到眼球。由于伤口非常大,医生立即对他实施了缝合手术,共缝了5针。医生建议他在家静养,以免伤口感染,直到11天后伤口才愈合。
“事发后,工地上的人支付了1000多元医疗费,还赔了我一副眼镜,不仅那11天的误工费没有赔给我,而且我干了两三个小时的活,老板也没有给工钱,就更不用说工伤赔偿了。”张海祥不满地说。
存事实劳动关系,取证后可提请仲裁
张海祥说,事发后,他父亲多次找过肖先生,可对方一直没有给予赔偿,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了,如今他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当天,记者联系了肖先生。肖先生表示,事情并不像张海祥说的那样,张海祥当时仅在工地上干了10多分钟活,就发生了意外,当时是张海祥自己撞到钢管上的。
对于此事,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认定工伤首先得确定劳动关系,虽然张海祥没有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他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这需要他先取证,然后到劳动仲裁部门确定劳动关系,再申请误工费、工伤赔偿等。
![]() |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