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诸城糊涂老汉不懂法律 韭菜添加禁用药被判刑

2015-05-24 09:44:00    作者:张少华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韭菜 隋某 甲拌磷 判刑 被抓
[提要]诸城隋某因不懂法律,在韭菜地里使用禁用农药甲拌磷,被判刑6个月。近日,诸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隋某因用禁用农药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诸城隋某因不懂法律,在韭菜地里使用禁用农药甲拌磷,被判刑6个月。

  2014年11月底,诸城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将昌城镇65岁的隋某抓获。原来,隋某看到自家的韭菜枯死了不少,便在地里使用了甲拌磷农药。经检验检疫部门鉴定,隋某所种韭菜根部甲拌磷含量高达8.5mg/kg。直至被抓,隋某仍不知道“甲拌磷”为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严禁使用在作物上。

  近日,诸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隋某因用禁用农药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 张少华)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