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 创全省先例

2015-04-09 15:49:00    作者:王杰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工业用地 供应 工业项目 土地使用者 产业生命周期
[提要]实行差别化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核心是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年期。弹性年期出让,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科学确定出让年期,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出让年期为20-50年。

  近日,潍坊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潍坊市国土局起草的《关于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的试点意见》,在全省率先实行“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的差别化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打破工业用地一次性50年出让的传统单一模式。

  实行差别化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核心是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年期。一是先租后让,首先以租赁方式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一般3-5年)出租给土地使用者,待土地使用者按期履行合同约定后,可申请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二是长期租赁,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纳税情况、吸纳就业、投资状况等方面,评估确定租赁年期,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租赁年期为10-20年。三是弹性年期出让,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科学确定出让年期,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出让年期为20-50年。

  潍坊市要求,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必须坚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前提,项目用地严格执行省政府鲁政办发〔2013〕36号文件规定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对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或面积小于15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

  实行差别化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是我市在法律框架内,改革、完善现行工业用地供应制度的有益探索,将有效解决传统供地模式带来的土地低效利用和浪费问题,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大大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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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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