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3 09:06:00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潍坊1月23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周显江 杨勇)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可是邻里关系处理不当,也会引发惨剧。诸城市昌城镇的石某因为土地纠纷,在要求他人解决时未得到同意,竟拿菜刀架在他人脖子上,并且将他人脖子划伤。近日,石某因故意伤害被诸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2003年春天,石某跟本村李某互换土地,然后盖房子搞养殖,一直搞得不错,两家人也你来我往,相处融洽。2014年12月29日,石某从村里得知他跟李某互换的地,原为李某与本村张某互换的,现在他用的养殖基地其实归属于张某所有,土地证上的名字还是张某的名字。知道这个消息后,石某心里非常忐忑,“万一有一天张某要收回土地,我还怎么搞养殖?”于是石某便想跟张某谈谈,让张某确认他们三人之间土地互换协议长久有效。
2015年1月19日下午1点,石某在本村南北中心路上遇到张某,便提出自己想三个人在一起谈一谈土地互换的事,没想到却遭到张某拒绝。张某告诉石某,石某现在养殖小区所用土地为他所有,他持有土地证,也就有随时要回土地的权利。
张某说的很严肃,石某心里又忐忑又愤怒,于是他用手中正在砍萝卜的菜刀架到张某脖子上对其进行恐吓。张某非常害怕,紧张之下开始反抗,这一反抗张某的脖子就被菜刀划伤了。张某的女婿郑某一看岳父被划伤,就赶紧前来拉架,石某又将菜刀架到郑某的脖子上,将郑某的脖子划伤。村民看到之后赶紧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将石某控制。经法医鉴定,张某伤情为轻微伤。
“老实巴交的一个人,想不到下手这么狠!”目击的村民不可置信。目前,石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诸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办案民警说,农村因邻里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也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各类刑事、民事案件亦呈逐年上升趋势。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多为农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邻里产生纠纷的原因简单,主要有邻里琐事纠纷、土地权属纠纷、相邻权益纠纷等,作案手段多数为持农具、菜刀械斗,拿砖块、石块敲击或厮打、咬、踢等,但社会危害性大,矛盾化解较难。
民警提醒,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多忍让、多谅解,相处定能和谐融洽,切勿因琐事发生口角起纠纷,甚至持刀相向,伤人处罚, 悔之晚矣。(想看最劲爆、最有意思的潍坊新闻,请关注微信公众号:weifangd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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