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社会救助标准公示 目前有低保户10.65万户

2014-12-19 15:28:00    作者:王菲菲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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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获悉,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0.65万户、17.86万人,共发放低保金3.7亿元。全市敬老院共97个,五保对象13740人,集中供养人数10891人,集中供养率为79.3%,今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6267.9万元。

  大众网潍坊12月19日讯(记者 王菲菲)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获悉,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0.65万户、17.86万人,共发放低保金3.7亿元。全市敬老院共97个,五保对象13740人,集中供养人数10891人,集中供养率为79.3%,今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6267.9万元。

  记者了解到,市民政局、财政局于8月中旬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通知要求,城市低保标准,中心城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经济、峡山、保税)提高到不低于500元,其他县市提高到不低于450元。农村低保标准,中心城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经济、峡山、保税)和诸城、寿光,提高到不低于3100元,其他县市提高到不低于2900元。

  全市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400元和4000元。新的保障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均按照通知要求,出台了提标文件。各县市区按照新的低保标准,及时核定调整保障对象,规范操作,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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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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