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将并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明年起执行

2014-10-30 16:24:00    作者:王菲菲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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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30日上午,潍坊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闻发布会召开,重点就整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大众网潍坊10月30日讯(记者 王菲菲)30日上午,潍坊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闻发布会召开,重点就整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潍坊市人社局党委委员、调研员魏明在发布会上介绍,2013年 12月30日,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全面推进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建立全省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市于今年1月29日市政府印发了《潍坊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围绕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进程,潍坊市前期积极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2010年11月份,奎文区率先在全市实现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将4.7万名新农合参合人员并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13年底,高新区、滨海区和高密市相继实现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并轨,为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

  根据省市政府规定,2014年为两项制度并行过渡期,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全市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截至目前,全市178.8万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和498万新农合参合人员,均能及时结报医疗费用,没有因整合而影响群众看病就医,真正做到了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8月6日,市政府印发了《潍坊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潍政发[2014]15号),至此,建立起了我市城乡一体的居民医保制度。9月份开始的居民医保2015年参保筹资工作已按新的制度要求进行,其他方面的政策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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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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