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两项目获批创建省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

2014-10-29 09:29:00    作者:潘来奎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农业综合 综合标准化 示范区建设 创建工作 我市
[提要]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加快标准推广应用步伐,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省质监局日前批准全省13个项目创建2014年度山东省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加快标准推广应用步伐,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省质监局日前批准全省13个项目创建2014年度山东省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我市有2个项目榜上有名,分别是高密市惠德农产品有限公司承担、高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的高密菌菇生产标准化示范区,昌邑市宇林生态园承担、省标准化研究院和昌邑市质监局参与的昌邑家庭农场综合标准化示范区。

  近年来,我市质监部门结合农业大市这一实际,加强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开展,对于维护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的产业层次和品牌价值,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据悉,此次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从今年7月份开始,明年7月份由项目所在地市质监局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之后由省质监局统一组织评估验收。创建期间,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将积极发挥项目主体作用,加大先进适宜的农业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农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和操作标准体系,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地准出、包装标识、质量追溯等标准,确保项目创建水平。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