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奎文"感动奎文"2014年度先模人物评出

2014-09-30 09:16:00    作者:王菲菲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9月29日晚,“感动奎文”2014年度先模人物颁奖典礼在风筝广场举行,评选出奎文区2014年“感动奎文·年度十佳先模人物”、“基层好干部”、“最美家庭”、“金牌职工”、“奎文区十大杰出青年”、“奎文区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等六个奖项。

  大众网潍坊9月30日讯(记者 王菲菲)9月29日晚,“感动奎文”2014年度先模人物颁奖典礼在风筝广场举行,评选出奎文区2014年“感动奎文·年度十佳先模人物”、“基层好干部”、“最美家庭”、“金牌职工”、“奎文区十大杰出青年”、“奎文区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等六个奖项。

  当晚现场,激情飞扬的舞蹈《乘风飞扬》拉开了典礼的序幕。整个颁奖典礼以“真情”为主线贯穿始终,深入挖掘了先模人物最感人、最深情、最朴实的故事情节,再现了先模人物的感人事迹,赢得了观众心灵上的震撼和共鸣。颁奖典礼在主题曲《大美奎文》中结束。

  据了解,“感动奎文”2014年度先模人物评选活动自5月份启动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迅速动员,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公开栏、公告、报纸、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为评选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浓厚氛围。评选活动历时5个月,共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候选人推荐、初步审核、宣传投票、综合评定6个阶段。经过层层评层层推,最终确定上报人选267人,通过征求纪检、政法、信访、计生、防邪办、工商、税务、金融、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并邀请由领导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记者及基层党员群众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分别确定了奎文区2014年“感动奎文·年度十佳先模人物”候选人43名,“基层好干部”候选人50名,“奎文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20名,“奎文区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候选人20名,“奎文区金牌职工”候选人87名,“奎文区最美家庭”候选人20户。

  候选人产生后,其中奎文区2014年“感动奎文·年度十佳先模人物”、“基层好干部”、“奎文区十大杰出青年”和“奎文区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的评选采取网络、语音、短信、纸质4种投票方式,面向社会公众进行投票推选,投票推选7天时间内,党员群众共有_669189人次参与投票,共收到短信投票27096条,网络投票305851条,语音投票29512条,报纸投票306677份,投票过程中开通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区纪委全程监督投票过程和投票结果汇总,保证了整个投票阶段操作规范和公开公正。奎文区2014年“金牌职工”则通过区总工会组织的奎文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选拔和基层工会层层推荐的方式进行的评选。奎文区2014年“最美家庭”则由奎文区妇联牵头,通过座谈、入户走访和举办系列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向社会公众征集候选家庭,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

  投票结束后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参考社会投票结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最终分别确定了奎文区2014年“感动奎文·年度十佳先模人物”10名,“基层好干部”10名,“奎文区十大杰出青年”10名,“奎文区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10名,“奎文区金牌职工”10名,“奎文区最美家庭”11户。同时40名“基层好干部”候选人获得提名奖。

  “感动奎文”2014年度先模人物获奖名单

  获得2014“感动奎文·年度十佳先模人物”的是:

  北王茶城个体经营者 叶仙红(诚实守信)

  虞虹桥社区居民 王燕(孝老爱亲)

  中上虞社区居民 宋桂源(见义勇为)

  星河社区居民 谭悦华(助人为乐)

  南胡住东社区居民 张云云(孝老爱亲)

  区城市管理局 于大伟(敬业奉献)

  奎文门社区党委书记 王向红(敬业奉献)

  院校街社区居民 黄显万(助人为乐)

  南湖社区居民 孙文浩(孝老爱亲)

  栾家社区个体经营者 庞守禄(见义勇为)

  获得奎文区2014年度“基层好干部”奖的是:

  大虞街道东庄社区党委副书记 丁媛

  区校舍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长彦

  广文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武装部长 王艳霞

  奎文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涧头院社区党委书记兼武家涧头院社区党支部书记 仉新元

  梨园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朱丽丽

  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 张慧

  奎文国税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单皎梅

  奎文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代理副大队长? 侯洪涛

  潍州路街道道口社区党委书记、经济合作社董事长 韩立新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调解庭庭长?曾珏

  获得奎文区2014年度“基层好干部”提名奖的是:

  东关街道综合服务站站长 丁冲

  大虞街道孙家社区党委副书记 丁美丽

  北苑街道卧龙社区党委书记 丁悦庆

  东关街道工福街社区党委书记 马丽丽

  区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王向华

  大虞街道虞中社区党委书记 王秀萍

  区审计局金融审计科科员 王秀霞

  潍州路街道幸福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进美

  北苑街道鸢飞路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洪刚

  梨园街道西英社区党委书记 王洪勇

  潍州路街道健康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邓晓琴

  区民政局优抚科科长 田华

  奎文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五中队中队长 吕志勇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连丰

  东关街道中学街社区党委书记 孙笃秋

  北苑街道妇联主席、组织干事 祁翎

  北苑街道财经工作站站长 吴立红

  区交通局廿里堡交管所副所长 吴晓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团支部书记、办公室副主任 宋信杰

  奎文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副所长 宋效正

  东关街道团工委负责人 张正鑫

  大虞街道城管所所长 张秀庆

  潍州路街道信访办主任 张忠良

  广文街道团工委书记、财经工作站站长 张彦亮

  广文街道文体站副站长 李宝亮

  潍州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科员 李海鹰

  梨园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陈学锋

  北海路街道社会保障服务站干部 郑湘妍

  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姚明华

  奎文经济开发区南屯社区党委副书记 赵仁会

  区商务局党委委员、中国国际商会奎文商会会长 赵传山

  北苑街道沙窝社区“两委”成员 徐学海

  泰华城商务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崔学礼

  北苑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曹建忠

  北海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惠文良

  东关街道院校街社区党委书记 董伟梅

  奎文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蒋恩祥

  东关街道李家街社区党委书记 管恩娟

  潍州路街道财政所所长 谭秀红

  北海路街道南湖社区党委书记 潘东礼

  获得2014年奎文区金牌职工奖的是:

  潍坊千业色纺有限公司细纱值车工 徐爱红

  潍坊浩泰机械有限公司维修班长机械钳工 仲学会

  潍坊银座商城收银员 王延杰

  齐商银行潍坊分行柜员 王秋霞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护士 杨红

  奎文区德信现代学校教师 王卫

  潍坊市地税局奎文分局廿里堡中心税务所负责人 顾有运

  奎文区环卫处公厕抽吸队抽吸辅助工 王之功

  奎文区韵达快递公司快递员工 王林

  潍坊虞兴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职工核雕艺人 葛伟建

  获得2014奎文区最美家庭的是:

  (大虞街道)白冬梅家庭

  (廿里堡街道)武淑娥家庭

  (梨园街道)杨丽家庭

  (梨园街道)熊香枝家庭

  (潍州路街道)曹晓光家庭

  (东关街道)张忠平家庭

  (北苑街道)王梅华家庭

  (广文街道)胡宝生家庭

  (北海路街道)周志香家庭

  (北海路街道)郑湘妍家庭

  奎文区“最美家庭”特别奖:

  广文街道松鹤园小区14号楼24户居民

  获得2014奎文区十大杰出青年的是:

  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法制大队三中队指导员 王青国

  潍坊农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晓燕

  奎文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王冰

  潍坊坤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杜宁

  北苑街道卧龙社区党委书记 丁悦庆

  潍坊市奎文区出租汽车服务公司 丁玉国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科长 张勇

  潍坊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热线受理员 程春红

  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人 徐玉奇

  潍坊市奎文区直机关幼儿园园长、党支部书记 项敏

  获得2014奎文区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的是:

  潍坊海亚建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衣衍亮

  潍坊坤易置业有限公司 刘玉秀

  潍坊市奎文区金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元学

  晨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芬年

  山东潍坊精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忠林

  潍坊大有佳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小青

  潍坊金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杰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 解彬

  潍坊正泓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徐红

  潍坊广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群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