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映·幸福城又曝新问题 延期交房不赔付违约金

2014-07-21 21:17: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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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21日,潍坊大众网的记者又接到市民热线称,潍坊峰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水映·幸福城”楼盘延期交房,且至今都不赔付延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

 

  大众网潍坊7月21日讯(记者 张坤)21日,潍坊大众网的记者又接到市民热线称,潍坊峰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水映·幸福城”楼盘延期交房,且至今都不赔付延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

  21日,记者见到了裴先生。裴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买了水映·幸福城一期的房子,当时开发商承诺2012年12月31号交房子。可是到了2013年初,开发商都迟迟没有交房。

  裴先生说,2013年4月中旬,水映·幸福城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通知交房。5月份来到小区后却发现,小区里面没有硬化的道路,只有施工用的工程路,到处都是土,拉家具的车都开不进来。6月份,小区里才开始垫路,9月份路面硬化才完工。9月28号煤气接通,10月份下水管道等才完工。直到2014年1月份,小区里的电才换成了正式电,以前用的都是临时架设的工程电。“当时临时电缆就架在楼道入口处,进出楼道都要小心躲过这些工程电线,非常不安全。”裴先生对记者说。

  裴先生说,2013年4月份的时候,小区里没有路、没有煤气、下水管道没铺好、电也是工程电。生活基本设施都没有建设好,根本就不具备交房条件。

  记者了解到,交房时,开发商应该提供“三书一证一表”。“三书一证一表”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三书一证一表”是收房时的必要资料,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资料文件,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裴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开发商交房时,只出示了一份印有潍坊峰盛置业有限公司公章的验收报告,并没有出具“三书一证一表”中任意一份资料。

  随后,记者来到了潍坊峰盛置业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并提出相关问题,办公室里的一位李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公司领导不在,所以这些问题没法回答,会将问题转交到领导手中,并于7月21日给记者答复。

  截止到记者发稿前,记者没有收到“水映·幸福城”的开发商潍坊峰盛置业有限公司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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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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