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一男子开车撞死人逃逸 肇事车系假牌无证无保险

2014-05-12 16:54:00    作者:单姗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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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4月24日9时许,山东省安丘市防汛路牟山水库东侧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别克商务车将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撞倒后逃逸,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肇事车辆系假牌,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经过艰苦摸排,并借助安丘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25日中午,犯罪嫌疑人潘某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到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5月7日,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安丘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大众网潍坊5月12日讯(记者 单姗)4月24日9时许,山东省安丘市防汛路牟山水库东侧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别克商务车将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撞倒后逃逸,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肇事车辆系假牌,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经过艰苦摸排,并借助安丘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25日中午,犯罪嫌疑人潘某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到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5月7日,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安丘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4月24日9时许,山东省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防汛路牟山水库东侧路段发生一起别克商务车和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肇事车逃逸,一名伤者生命垂危。

  接警后,事故科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到达现场时,伤者已被送到医院抢救。经现场勘查,事发现场遗留刹车痕迹、一个头盔、一顶帽子,地上一大摊油渍、血迹,路东沟内有一辆电动车,电动车尾部被撞得严重变形、扭曲。不久,从医院传来消息,今年已经83岁的电动车驾驶人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调查走访目击证人及周边群众,得知肇事车辆是一辆别克商务车,车牌号是鲁G433XX。目击者称,当时正在田间干活,很远就听到刺耳的刹车声和猛烈的撞击声,等回头一看,电动车驾驶人被撞飞到路东边的沟内,吓的双手捂着耳朵,跑到了事发现场。

  案情重大!出警民警立即向事故科和大队领导作了汇报,领导指示要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将肇事者绳之以法。根据目击者提供的车牌号码,办案民警立即查询嫌疑车的车辆信息。经查,该车信息显示车主系安丘市某单位。民警迅速赶到某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该单位负责人称,该车已于10年以前就停止使用、报废了。

  办案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周边的监控,经对鲁G433XX车辆的轨迹查询,发现该号牌车辆从现场北侧卡口就失去了踪影。令人兴奋的是,办案民警通过监控获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脸部照片。为尽快破案,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的脸部照片通过安丘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发了微信,同时向事发现场周边村庄发了协查通报,积极发动广大网友和人民群众提供破案线索。

  期间,办案民警得到一名网友的一条线索称,疑似肇事车辆在安丘市某医院内出现,办案民警立即赶到人民医院,经询问车主,并查看了车辆,无碰撞痕迹,否定了该车辆。同时,又根据一名网友提供的情况,赶到某单位查找嫌疑车辆,也未发现该车辆。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办案民警通过一名网友提供的有价值的线索,并经过艰苦摸排,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潘某。办案民警到潘某家查找未果,对其家属进行了劝说,让他们联系潘某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4月25日12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潘某到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并对交通肇事逃逸供认不讳。

  据潘某供述,4月24日9时许,其驾驶悬挂鲁G433XX车牌的丰田商务车,沿安孔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山东头村时,因车速过快,与前方顺行向东拐弯的一辆电动车相撞,将骑电动车的老人撞到路东边沟内。事故发生后潘某就一直在伤者边上站着救助,后来别人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他们一起将伤者送到救护车上,潘某想开车跟着去医院看那名伤者,就开着车向北去了,在路上因考虑到自己无驾驶证、车辆无任何保险,害怕承担责任,就驾车逃逸了。

  事发后,将车开到潍坊市区一个修理厂内,就溜之大吉了。据潘某交代,车牌是其在安丘某工地拆迁时捡到的)

  记者从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潘某曾于2005年12月因犯抢劫罪被安丘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于2008年8月因犯强奸罪被安丘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加上这次,算是“三进宫”了。

  在此,警方特别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十次事故九次快”。为了自身、他人安全和家族幸福,驾驶机动车出行一定要保持安全车距、谨慎行驶,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驶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一定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信号,保证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积极帮助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抢救,将损失尽量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告诫交通肇事者,一定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如果出事后逃之夭夭,将构成犯罪,面临终生禁驾和牢狱之灾。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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