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潍坊2月28日讯 (记者 刘贝贝)日前,潍坊市民李先生致电大众网(0536-8797878),称所购烟台华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果包装标签中“增味剂”标识不规范,投诉到潍坊市工商局12315。近日潍坊市工商局给予李先生回复,称所涉及商品已在振华商厦等超市下架。
记者从烟台华威食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了解到,其所产商品主要是杏仁、核桃、开心果、腰果、花生等干果食品。
春节过后为走亲访友,李先生从潍坊振华商厦超市购买了华威食品干果“富贵礼”礼盒装、瓶装“碧根果”、袋装“妙果趣”开心果等干果商品。李先生称这几种商品包装标签“增味剂”一项均只有功能名称,没有被使用增味剂的具体通用名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根据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3.1.4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
记者在李先生购买的袋装品名“开心果”商品上看到,制造商为“烟台华威食品有限公司(分装)”,配料为“开心果、食用盐、白砂糖、谷氨酸钠、食用香精、甜蜜素、增味剂”,“增味剂”并未标注具体通用名称或者国际编码。
“同一个厂家,同一款商品,在超市的扫码都相同,为什么有的就很明确标明‘增味剂’有哪些,有的就没有?”李先生称厂家同款商品却出现不同标识标准,说明厂家“明知故犯。”
记者致电潍坊振华商厦超市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相关部门已经知道,具体不是很清楚”。
随后记者又就此事采访烟台华威食品有限公司,一高姓经理称“部分食品的印刷标签配料表次序错了,印刷排版出现问题导致,现在正在处理当中。”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