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京瓷与潍坊商人争夺“稻盛和夫”

2013-02-23 11:43:00    作者:骆雁峰   来源:潍坊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阎锡宝;稻盛和夫;KDDI;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注册证
[提要]

原标题:一个商标引发跨国纠纷

▲稻盛和夫在演讲中资料图片

阎锡宝展示注册的“稻盛”商标■本刊记者骆雁峰摄

阎锡宝注册的“稻盛”商标

阎锡宝注册的“旭日阳刚”商标

  ■本刊记者 骆雁峰 实习生 吕秋丽

  经过

  1月18日,星期五,当天下午,阎锡宝到邮局发了一份特快专递。

  这份特快专递投递目的地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特快专递当中有五页A4纸。纸上的字是小三号,文末盖着阎锡宝公司的章。这份特快专递阎锡宝投得很轻松,其实知道里面内容的人,都懂得这一份特快专递的分量。举重若轻是阎锡宝追求的,也是他常做的。他那天投递特快专递的表情,除了自己的行事风格之外,还有他对特快专递当中内容所抱的信心。

  阎锡宝发的特快专递中,有一份《商标争议裁定答辩书》。这份答辩书针对日本京瓷株式会社。京瓷作为世界五百强企业,为何与一个潍坊人发生了联系?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阎锡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11年他注册“稻盛”这一商标的时候,确实没有料到京瓷会跳出来。

  阎锡宝有自己的企业,做的是电子商务。对于他的企业,他很少提及,众人所知的,只有他是潍坊工商之友商会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作为工商之友商会的核心人物之一,他从2011年开始研读被称为“经营之圣”的稻盛和夫的著作。这个亲手缔造了两家世界五百强企业的经营天才,深深吸引了阎锡宝。

  “我本人对日本人并不感冒,但是文化层面上的东西,我觉得是没有国界的。”阎锡宝说,当他沉醉于稻盛哲学中的时候,一个奇特的想法油然而生:能不能把稻盛注册成一个商标呢?

  想法一旦产生便难以抑制。在商会中,阎锡宝倡导“别人知道我做到”的理念,对于注册“稻盛”商标,他没有耽误很多的时间。他从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发现这一商标并没有注册,2010年7月5日他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于是,受理了,于是,批复了,于是,“稻盛”的商标落到了阎锡宝手中。

  一切来得很自然,一切都合乎规程。但京瓷的一纸争议,来得却有些突然。

  2011年12月6日,京瓷株式会社通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要求撤销阎锡宝注册的“稻盛”商标。

  1月21日上午,记者在阎锡宝的办公室见到了他注册的“稻盛”商标。“稻盛”两字下面附加了一行小字,是日文。阎锡宝说,那行日文翻译成中文就是“稻盛和夫”。记者发现,商标注册证上,“稻盛”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为201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核定使用商品”一栏里,标明了“计算机,计算机周边设备,扫描仪(数据处理设备),笔记本电脑,电子出版物(可下载),导航仪器,车辆用导航仪器(随车计算机),手提电话,卫星导航仪器,手提无线电话机等”。

  发难

  京瓷:撤销“稻盛”商标

  日本人稻盛和夫称得上是经营奇才,他缔造的京瓷和KDDI都是世界五百强。而且日本航空破产之际,时任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启用稻盛为日航CEO。稻盛上任后,日航半年止亏,一年后坐上了全球航空公司利润的头把交椅。

  虽然充满传奇色彩的稻盛和夫已经与京瓷不再有经济上的联系,无论是股份还是薪水,稻盛和夫都与京瓷无关。但是,京瓷的“稻盛”情结还是很重的。阎锡宝的商标到手里还没暖热,京瓷便出面要求撤销。

  记者见到了京瓷方面的《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申请书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此提出争议申请。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撤销潍坊世纪通用经贸有限公司在第9类“计算机,计算机周边设备,扫描仪(数据处理设备),笔记本电脑,电子出版物(可下载),导航仪器,车辆用导航仪器(随车计算机),手提电话,卫星导航仪器,手提无线电话机等”商品上注册的第8453540号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

  谈到争议理由,京瓷列出了两点:

  一、申请人公司创始人“稻盛和夫”是日本著名的实业家,迄今为止已担任多个日本大型企业的会长及CEO等,在日本商界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拥有多部极具影响力的著作,被誉为日本“经营之圣”,在日本社会文化领域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另外,稻盛和夫在中日文化交流领域也做出了一定贡献,在中国设有“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等。鉴于其极高的知明度和影响力,在中国还设有专门的“稻盛和夫研究所”,专门致力于稻盛和夫经营理念的发展研究等。

  二、被申请商标中的汉字“稻盛”与申请人公司“稻盛和夫”中的“稻盛”两字完全一致,且其中的日文是“稻盛和夫”的对应日文发音。根据《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申请注册被申请商标的行为侵犯了“稻盛和夫”的在先权利——姓名权。被申请商标的注册理应予以撤销。

  申请书的日期为2011年12月6日,距阎锡宝拿到正式的“稻盛”商标仅四个多月。

  拆招

  阎锡宝:“稻盛”与京瓷无关

  京瓷有来言,阎锡宝有去语。

  针对京瓷方面的观点,阎锡宝在递交的《商标争议裁定答辩书》中称,答辩人的商标并未侵犯争议人的姓名权。因为,商标权和姓名权是依法设立的两种完全不同的权利。商标的申请注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而自然人姓名权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保护实施。两者是由不同的法律、法规予以调整、规范。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

  姓名权侵害只有权利人本人才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本案中争议人作为一企业,无权申请撤销被争议商标。所以说,答辩人没有侵犯争议人的在先权利。争议人所谓的侵犯了“稻盛和夫的在先权利——姓名权”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争议人以此为理由提出异议,只是为了以不正当手段阻止答辩人合法权益的取得。

  另外,阎锡宝称,被争议商标中的汉字“稻盛”清晰突出,日文部分作为点缀在其下端,其起主导识别作用的无疑是汉字“稻盛”,作为中国消费者来说,起主要辨别作用的肯定就是汉字,下端作为非显著部位的日文在绝大多数公众来看只不过是图形样的修饰而已。

  被争议商标中的“稻盛”二字的含义为“稻谷丰盛”,寓意丰收吉庆;至于“稻盛”下那行日语,阎锡宝认为,这个日语发音词组用于人名,相信在全世界肯定有很多人使用这个名字,肯定不会也不可能为哪个个人所垄断使用。作为人人可以自由使用的名字词组,用于被争议商标的非显著性部位,何来不良影响之说!

  如果沾上“稻盛”这个日文姓名的商标就要被认为是有“不良影响、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那争议人是否有依仗自己是大型企业,以大欺小、仗势欺人、太过霸道之嫌?

  阎锡宝: 稻盛和夫出面,商标免费奉送

  ■本刊记者 骆雁峰 实习生 吕秋丽

  对于京瓷的申请,阎锡宝可谓当仁不让,且有胜券在握的意味。在对他进行采访的过程中,他不时会谈到自己将如何运用“稻盛”这一品牌,谈到兴处手舞足蹈。然而当记者问及如果稻盛和夫本人站出来说话怎么办时,阎锡宝回答得很干脆:愿意免费奉送。

  与稻盛有过两面之缘

  阎锡宝很直爽。接受记者采访,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并不喜欢日本人。”正因为直爽,所以他才能在谈到“稻盛”商标的时候,也就知无不言。“稻盛与京瓷共同走过了25年,可京瓷只抓住了一个世界五百强,却没有注意到保护他们创始人的商标,现在我替他们做了。”阎锡宝说。

  据他说,2010年,日本著名企业家稻盛和夫来到北京成立“盛和塾”,他去参加了稻盛的演讲。阎锡宝回忆说:“稻盛和夫是一位非常慈祥的老头儿,很亲切,平易近人。他的演讲非常棒,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他告诉我们,要想经营好企业,就要满足他人的需求,利己必先利他。”

  2011年,稻盛和夫再次来到中国做演讲,阎锡宝又以嘉宾的身份参加了这次演讲,“每次听稻盛和夫的演讲,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我特别喜欢他的经营哲学,也很想向他学习。”阎锡宝说。从此,阎锡宝就与“稻盛”结下了不解之缘。阎锡宝一直研究学习稻盛和夫的商业经营管理哲学。

  “我一直在不断地向稻盛学习,其实他的思想源于咱中国的儒家思想,他把儒家的思想由理论转变成现实,并运用到企业经营上。”阎锡宝说,他的“利他即利己”的思想是值得每一位想要成功的企业家学习的。

  准备用“稻盛”开发IT产品

  “自从接触到稻盛和夫的商业经营管理哲学之后,我就发现,在不久的将来,稻盛和夫会成为商业的代名词,‘稻盛’会变得有商业价值。所以,在2011年7、8月份我就注册了‘稻盛’这个商标,在2012年10月份的时候,商标注册成功。”阎锡宝还告诉记者。

  当记者问到他如何使用“稻盛”这个商标时,他说:“注册这个商标,会对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有很大的帮助,开发几款平板电脑等IT产品并冠以这个商标,体现出‘稻盛’的商业价值。”

  虽然,阎锡宝已经是“稻盛”商标的持有人,但在六个月前,日本京瓷公司对他的“稻盛”商标的持有权提出异议,认为阎锡宝注册“稻盛”商标是侵权行为,“稻盛”商标应该是他们的。阎锡宝告诉记者:“这么长时间了,日本京瓷公司没有想到‘稻盛’会是一个品牌,所以,这么长时间来,京瓷公司根本就没有注册‘稻盛’这个商标,而且,稻盛和夫在65岁的时候出家了,并且把属于自己的股份从公司抽走,他已经与这家公司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了,所以,他们根本就没有资格同我争夺‘稻盛’的所有权。”

  “我之所以注册这个商标,完全是想把稻盛品牌发扬出去,把稻盛和夫的商业经营哲学传播出去,让这个品牌走向正轨。”他表示,“如果是稻盛和夫本人或者是其子女来争夺‘稻盛’商标的话,我会直接送给他们。”

  抢注商标就是捕捉商机 ■本刊记者 骆雁峰 实习生 吕秋丽

  与世界五百强京瓷抢注册商标的过程,阎锡宝看起来游刃有余。其实,对于商标抢注,阎锡宝有着丰富的经验。“旭日阳刚”、“途冠”等商标,现在都在他的手中。迪士尼公司的著名卡通形象“小飞象”也被他注册。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阎锡宝凭借“小飞象”的品牌,儿童学习机网上销售已经稳居全国前三。正是尝到了抢注的甜头,阎锡宝才乐此不疲。

  据介绍,这位商标“达人”在商标中胜算不少。“旭日阳刚”、“小飞象”等,都为阎锡宝积累了经验。

  当记者问到他的抢注经历时,他告诉记者:“2011年10月份,在《星光大道》上看到了王旭、刘刚,第一次听到了‘旭日阳刚’演唱的《春天里》,我被深深吸引了。”阎锡宝说,那时候旭日阳刚还不是非常出名,但他觉得这是一个商机,于是就在当年的12月份注册了。

  据了解,因为注册“旭日阳刚”,该成员当中的王旭还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过争议,但是,最后经过商标局的裁定,“旭日阳刚”的商标还是落入了阎锡宝的手中。

  阎锡宝告诉记者,因为他从事的是IT行业和电子商务,“旭日阳刚”这一品牌和他注册成功的“稻盛”,都将用于开发IT产品。

  “我注册商标并不是为了倒卖,我有自己的目的性。”阎锡宝说,如果实力可以的话,我将自己开发,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可以找人合作开发。

王盈盈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