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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一90后网上约来已婚女 拍下视频勒索钱

2013-01-11 09:07:00    作者: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潍坊晚报 张某 视频 爱情 情郎
[提要]2012年11月30日,高密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案,案中受害人范女士轻信网络落入了不法分子张某的陷阱,被张某利用偷拍的性爱视频敲诈勒索人民币14000元。

  2012年11月30日,高密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案,案中受害人范女士轻信网络落入了不法分子张某的陷阱,被张某利用偷拍的性爱视频敲诈勒索人民币14000元。虽然张某最终只拿到了1000元,但由于其主观犯意是勒索14000元,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该判决已于2012年12月11日生效。

  网络聊天结识“真爱”

  2012年5月份一天,受害人范女士通过QQ聊天结识了网名为“善有善报”的“90后”帅哥张某。年过30的范女士虽然早已成家,但长期忙于打理生意的她经常感到感情上的空虚和疲惫。张某通过聊天察觉到了范女士的内心弱点,加之他又了解到范女士自己做生意有不少积蓄,于是动起了歪心眼,开始频繁地假装对范女士嘘寒问暖。

  经过一段时间网络上的交往,范女士逐渐又找到了恋爱时被人呵护、关心的感觉,她以为自己又找到了“真爱”。她开始尝试着与张某在现实中约会,几次约会时张某都对她关爱有加,期间他们发生了多次关系。

  有了更加亲密的关系,范女士更是沉溺于这段感情中不能自拔,一心只想尽情地享受这份“爱情”,浑然忘记了自己已经成了家。而此时的张某见时机逐渐成熟,已经开始准备对她“下黑手”了。

  共沐爱河不想被敲诈

  2012年7月2日,张某再次约范女士出来享受二人世界。玩了一整天后,两人在高密市石庵路的一家酒店开了一间房,准备共沐爱河。

  由于以前跟张某早已有过这种经历,范女士并没有提防自己的“情郎”。殊不知张某已经偷偷地打开了放在大床对面写字桌上笔记本电脑的摄像头,范女士同张某缠绵的全过程都被偷拍了下来。

  两天之后,张某使用自己另外一个网名为“好人一生平安”的QQ号向范女士发出了威胁,声称如果范女士不将14000元人民币打到他指定的银行账号上,他就把两人的激情视频发给范女士的家人,并且还会在网络上进行公开。出于恐惧心理,范女士最终打了1000元到张某提供的银行账号中。

  落网才知道悔改晚了

  收到1000元后张某并没有收敛,依然不断向范女士索要钱财,忍无可忍的范女士最终选择了报警。

  根据范女士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就将张某抓获。2012年11月6日,高密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向高密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在审理过程中,张某表现出了后悔的心态,他将1000元的赃款退还给了范女士,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结合受害人范女士以及其他证人的证人证言以及聊天记录、取款明细、住宿登记表等物证,最终认定张某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

  ◎新闻延伸

  积极退赃获减刑

  本案主审法官宋华忠点评说,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山东省量刑指导意见,“数额巨大”是以1万元为起点。本案中虽然张某最终只获得了1000元非法获利,但他主观上是追求14000元的非法获利,这一点从他获得1000元后又多次追要剩余款项可以看出。考虑到张某敲诈勒索部分数额系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张某庭审中自愿认罪,案发后积极退赃,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张某的这些积极做法最终使法院对其减轻处罚,仅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原载潍坊晚报)

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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