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潍坊新闻

售出的电影票不能退? 市民质疑此举为霸王条款

2012-08-30 09:09:00    作者:宋昊阳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本报8月29日热线消息(记者 宋昊阳)买了电影票临时有事不能去看,想要去电影院退票时却被告知不能退票。29日,市民张杰向本报反映了这一问题,记者调查发现,市区大部分影院都存在着电影票售出概不退还的“行规”。 
  29日,在潍坊学院上学的张杰向本报反映,他于前几日在潍坊星美国际影城购买了一张电影《hold住爱》的电影票,但是电影上映当天临时有事不能去看,就在上映之前几小时来到星美国际影城退票,没想到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不能退票。
  影院工作人员告诉张杰,这是影院的规定,一直以来都是如此。这让张杰有点不理解,因为他从票面和票背面只看到“禁止吸烟,对号入座”等提示,并没有看到不能退换的字样,一张3D的电影票一般在70元左右,对于学生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张杰认为,电影院可以收取一定的退票费用,但是概不退换电影票的做法就有点“霸王条款”的嫌疑了。
  29日,记者调查发现,不仅潍坊星美国际影城不能退换电影票,包括潍坊中影国际影城等市区大部分影院都不能退换已经售出的电影票。中天电影城可以改签电影票,但是不能退换。只有万达电影城表示市民有特殊情况可以为其退掉电影票,记者从万达电影院的影票上也看到了“电影开映前30分钟,将不予退换该场次影票”的字样。
  采访中,大部分电影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影院前台售出的电影票一般不予退换,因为票卖出后,已经为消费者留出了座位,不能再次销售。但是从网上购买的电影票,市民可通过联系网上卖家进行协商。
  为此,记者咨询了奎文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徐化全,徐化全告诉记者,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电影票不能退换的相关投诉,而目前国家也没有相关条文来规定电影院是否应该退换电影票。如果有消费者来投诉该问题的话,消协工作人员将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进行协调。

王亮家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