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寿光市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2014-04-28 17:20:00    作者:范素娟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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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在第十九个世界残疾人日来临之际,寿光市残联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寿光市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全市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大众网潍坊4月28日讯(记者 范素娟)在第十九个世界残疾人日来临之际,寿光市残联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寿光市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全市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记者了解到,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是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对缓解重度残疾人家庭困难、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具有重要作用。寿光市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同意,召开专门工作会议,与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通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重度残疾人的筛查摸底工作。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为:年龄在16-59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表现为基本运动功能丧失或日常生活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确需他人照料)的一级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申领程序:一是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二是村(居)民委员会初审。三是镇(街、区)残联审核。四是市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与此同时,向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一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构建和谐寿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寿光市残联将建立健全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长效机制,做到补贴政策、对象、程序、标准四公开,切实保障广大残疾人利益。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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