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青州一男子与他人结伙盗窃东周古墓 被判3年

2014-03-24 14:18:00    作者:单姗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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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当法槌重重敲下的那一刻,国向民的心里后悔不已,盗墓——这一小说中的新兴题材,却真实的发生在了他的身上,而且他还是个主角,但此时的后悔为时已晚,等待他的是三年的牢狱生活。

  大众网潍坊3月24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冯建伟 郑学军 安兆宝)当法槌重重敲下的那一刻,国向民的心里后悔不已,盗墓——这一小说中的新兴题材,却真实的发生在了他的身上,而且他还是个主角,但此时的后悔为时已晚,等待他的是三年的牢狱生活。

  兄弟之盟

  国向民以前常出去打工,认识了不少人,陈中强、崔明德就是他在打工期间认识的,三人称兄道弟,相交甚好。

  2012年2月,陈中强到国向民家作客。席间,陈中强说他最近在做买卖挣了不少钱,国向民听了很是羡慕,便央求陈中强:“强哥,你发达了,以后有什么买卖也带带我,反正我在家也没事。”陈中强很爽快的答应了。

  两个月后,陈中强来到国向民家,说找他做一笔大买卖,“去哪儿,远吗?”国向民忙问,陈中强说:“不远,就在青州。”国向民再三追问要做什么买卖,陈中强却一直闭口不语,似乎有意要避开自己家人。“走,咱们出去说。”陈中强把国向民拉到院里。

  “到底什么买卖,神神秘秘的。”国向民有些摸不着头脑,陈中强凑上前小声说:“大买卖,地下开采。”听完这句话,国向民心里生出一种不祥之感,他是土生土长的青州人,知道青州根本没有大矿可供开采。“开采什么?强哥。”国向民试探性的问道,陈中强停顿片刻,嘴里挤出两个字——古墓。

  据陈中强说,这桩买卖由一个叫老李的泰安人出资,崔明德也在其中,事成后,五五分赃,老李得五成,剩下五成归他们。国向民很清楚,盗墓,是种极为缺德的勾当,但发财的美梦一直萦绕着他,于是,国向民把心一横,决定入伙,一个盗墓联盟就此结成。

  东周古墓

  2012年4月29日晚,8时许,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径直停在了国向民家的门口。

  很快,国向民从家里走出来,他看到崔明德和陈中强坐在面包车里,车上还有三个陌生人。上车后,六人简单寒暄了几句,国向民得知,车上那个40多岁、肤色较黑的的人就是老李,另外两人,则从没见过。车辆发动后,六人直奔青州邵庄的古墓而去。

  不知过了多久,面包车在青州市邵庄镇某村南的一条乡村土路上停了下来,透过车窗,可以看见不远处立着一座不大不小的荒丘,这是一座被列为青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东周古陵墓。据老辈说,这是战国时期一个达官显贵的陵墓,但陵墓的主人到底是谁,却无人知晓。历经千年岁月,陵墓已显得残破荒凉。

  夜幕里四下无人,寂静无声。暖春时节,陵墓的表层早已爬满了杂草灌木,周边农田里的小麦也已长出青色的麦穗,这为他们盗墓提供了天然的隐蔽。

  事前,老李说已经用仪器探测过,墓室里肯定有宝贝。经过勘查土层,他们把盗墓的入口选定在了陵墓的东北角。

  夜刺荒陵

  面包车上,洛阳铲、鼓风机、炸药、雷管、绳子等盗墓工具一应俱全。取出工具后,六人进行分工,国向民负责望风,陈中强和崔明德负责用洛阳铲打眼,其他人负责安放雷管和引爆炸药。

  几声爆炸后,陈中强等人就开始挖土打洞,每次停工后,就用玉米秆和土把洞口封起来,作为伪装,就这样,连续工作了两晚。第三天晚上,刚到墓地没多久,国向民就被拉着回去了,后来老李告诉他,爆炸时洞口被炸崩了,继续盗墓怕被人发现,只好过几天再说。

  2012年5月16日晚,陈中强开着一辆白色的夏利来接国向民,车上坐着老李和崔明德,但上次的两个陌生人却不见了,国向民也不顾及这些,四人径直奔向邵庄。到达陵墓后,国向民还是被安排去望风,其他人则都去了墓地。

  深夜,天渐渐变冷。凌晨2时许,国向民听见有脚步声靠近,仔细一看,是陈中强过来了,还以为被发现了呢,把他吓了一跳。“我替您望风,你过去提土吧。” 原来他是过来换班的。

  走近陵墓,国向民看见一个长方形洞口,洞口只能容一人进入,从洞口往下看,崔德明正借着灯光在洞底用镐和锨掘土、装土,国向民赶忙过去接过老李手中的绳子,开始从洞里往外提土。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挖出了一条深达九米的通道,国向民隐约觉得,他们快要挖到墓室顶端了,发财的美梦就要实现了,想到这些,国向民干的更起劲了。

  东窗事发

  几分钟后,国向民再次听到了脚步声,但这次好像不是一个人,夜幕下,他看见几个身影正向他们慢慢靠近。不好,被发现了,国向民扔下绳子起身便跑。

  “警察,站住。”国向民一听吓坏了,他拼了命似的往前跑,不管前方有路没路,也不管地面状况如何。但还没跑出多远,国向民看到前面闪了出几个人影,他们被包围了,看来真的是走投无路了。

  原来,有路过的村民发现了他们在盗墓,于是就报了警。

  直到最后被捉住时,国向民才觉得两脚有些疼,肯定是逃跑时被什么东西划伤了。

  带着手铐,国向民被押上了警车,此刻的国向民只觉得心慌、害怕、后悔……各种感受一起涌上心头,甚至就连手脚也有些不听使唤了。

  次日,国向民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被青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被变更为取保候审。

  法网难逃

  取保候审期间,国向民仍不甘服法,白费功夫,到头来却什么也没捞着,他觉得太不值了,几天后,没经报告批准,国向民就私自“外出”了。

  逃离青州后,国向民难免心有余悸,所以一直谨言慎行,生怕露出马脚。转眼间,一年多过去了,国向民觉得风头已过,于是就放松了警觉,开始了常人一样的生活。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4年元旦刚过,他就在广西南宁被警方抓获了,1月11日,国向民被押回青州,当日便被逮捕并进了看守所。

  2014年2月20日,国向民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被青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以案说法

  刑法意义上的古墓葬是指国家文物主管部门规定的清代和清代以前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及辛亥革命以后与著名历史事件有关的名人墓葬遗址和纪念地,盗掘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的犯罪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不论是否实际窃取到文物或使古墓葬受到严重破坏,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掘古墓葬的行为,就构成犯罪的既遂。我国刑法规定,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盗掘一般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本案,在定罪方面,国向民虽然没有实际取得和破坏墓葬中的文物,但其着手实施的盗墓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的既遂。在量刑方面,国向民伙同他人实施盗墓的行为构成了共同犯罪,同时,其在盗墓过程中兼有望风和提土两种行为,既协助实施又亲自实施了盗掘古墓葬的犯罪行为,属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应当被认定为主犯。

  东周古墓被列入青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盗掘该墓葬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结合国向民较好认罪的态度,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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