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因矛盾持“毒针”报复闺蜜 致一死一伤

2013-08-02 09:18:00    作者:李柔   来源:潇湘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毒针;肖某;肖医生;闺蜜;李女士
[提要]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肖某与伤者李女士曾是好友,因两人发生矛盾后,肖某上门报复,凶器疑为一种涂了毒性物质的尖状器具。小区物业员工周师傅说,肖某和李女士不久前还发生过争执,他曾出面调解过。

  原标题:女子疑因矛盾持“毒针”报复闺蜜 致一死一伤

  原标题:母子一死一伤,疑遭闺蜜“毒针”报复

  8月1日,芙蓉南路柠檬丽都小区,命案发生后大家聚在一起议论。图/记者辜鹏博

  本报记者李柔长沙报道

  8月1日上午,在芙蓉南路柠檬丽都小区内发生一起命案,一死一伤。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肖某与伤者李女士曾是好友,因两人发生矛盾后,肖某上门报复,凶器疑为一种涂了毒性物质的尖状器具。李女士年仅12岁的儿子冬冬(化名)在送往医院救治的途中身亡。截至1日下午3点,李女士还在ICU进行抢救。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已经被警方控制,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起床发现妹妹躺在门口,脸色发白

  1日上午案发不久后,当记者赶到现场时,李女士母子已经被120救护车接走。

  李女士的姐姐李文(化名)说,她前段时间来到妹妹家中过暑假。1日早晨7点左右,她突然被一阵哭声惊醒。坐起来一看,外甥冬冬不停地捂着肚子喊痛。

  “我当时吓了一跳。”李文起床把冬冬扶到一边后,赶忙走到客厅里。

  一出卧房的门,李文发现妹妹倒在进门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

  “任我怎么喊她都没有反应。”随后,李文仔细检查了妹妹周边的地面,却没有发现血迹。

  李文说,报警后不久,妹妹和冬冬被120接走,送往长沙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冬冬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就停止了呼吸。

  医生:送来时全身并没有可见的伤口

  李文回忆,在冬冬被送往医院前,曾指着腹部对她说,“被肖医生用东西捅了一下”。

  冬冬口中提到的“肖医生”,是李女士的一个密友。李文说,妹夫长期在外地工作,这位肖医生长期寄住在妹妹家中。后因暑假来临,家中亲戚朋友太多,肖医生才搬出去。据都市一时间报道,李文也在现场看到了肖医生手持弓弩样的工具,并与其有语言交流。

  1日上午,办案民警称,他们已经控制了一名嫌疑人,该嫌疑人正是李文及邻居提到的“肖医生”。民警称,嫌疑人肖某犯案后,并没有逃离,就留在小区内。下午,有媒体在派出所目击到嫌疑人,身高一米五左右的女性,穿白色T恤深色短裤。

  根据现场围观居民的描述,李女士及冬冬是被

  一种涂了毒性物质的尖状器具所伤。此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但有现场民警透露,“可能有毒”。

  1日下午3点左右,中心医院医护人员介绍,李女士从上午9点被送来后一直在ICU抢救。

  “送来时全身并没有可见的伤口。”医护人员介绍,目前因为公安机关还在调查,现在不方便透露太多伤者的情况。

  二人为密友,不久前曾发生冲突

  关于家属和物业都称呼肖某为“肖医生”,记者并没有从警方处证实,其是否是一名医护人员。据警方介绍,李女士是无业。目前,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居民左女士介绍,两人以前的确是好友,“常在一起打牌”。然而也有小区居民称,就在案发的前几天,两人还在小区内发生过争吵。

  小区物业员工周师傅说,肖某和李女士不久前还发生过争执,他曾出面调解过。

  周师傅称,当时因为肖某寄住在李女士家。一日,李女士在削水果的时候,锋利的刀面划到了正好路过的肖某的腿部。当时肖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还缝了两针。

  因为肖某是外地人,祖籍江西,独自住院的肖某对未曾来探视过她的李女士很不满。周师傅回忆,“肖某说,我一个人孤零零住在医院,你(李女士)都不来探视我”。据了解,肖某此次住院的医疗费都是由李女士承担。经过调解,李女士还赔偿了肖某800元钱。

 

 

原标题:女子疑因矛盾持“毒针”报复闺蜜 致一死一伤-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王晓
潍坊新闻 · 聚焦 · 娱乐 · 社会 · 体育 · 科技 · 军事
    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网潍坊频道(http://weifang.dzwww.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新浪微博(@潍坊大众网)提供新闻线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