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潍坊民生

我家的手机故事(图)

2012-05-29 14:43:00    作者:赵志峰   来源:山西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掐指算来,手机走进我们家正好十年。

  十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让人始料不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流行一句话:“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当年,这样的幸福生活很令人憧憬;放到如今,却已不值一提。尤其是“电话”,变化更大。你想想,由公家统一用的固定电话到个人拥有手机,才隔了几年呢?上世纪90年代初,厂里领导一个个手拿大哥大,目不斜视走过,拉长了众人的目光;到了90年代末,同厂的小青年裤腰带上神气地挎着手机,我却从没想过自己也买一部手机。

  2002年,我离开工作了18年的县城企业,去忻州打工。单位同事劝我买一部手机,我说买那个干吗?咱又不是老板。在我心目中,只有老板才配买手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觉得,常常跑大街上用IC卡给家里打电话,很不方便。为了方便跟家人联系,我咬牙花100元买了一部二手手机。虽然又长又大,看去十分笨重,但毕竟这是我们家第一部手机,牌子也响亮。然而,也许是这个“大块头”在老主人手里待得年头长了,到我手里后,需要常常充电,通话功能也每况愈下,往往在接听时听不清对方说什么,弄得我误事不说,还十分尴尬。

  2004年5月的一天晚上,单位忽然派车接我回县城,但并不说有什么事。途中接到妻子朋友的电话,说是妻子被一辆摩托车给撞了,正在医院。究竟情况如何?是在县里哪家医院?在医院的什么地方?无论如何听不清楚。更要命的是这手机连通话信息也查不到,我也没法回拨。接我返回的司机师傅连声说:看看你用的是甚破玩意儿!

  这件事之后,我深深意识到这个“大块头”该“下岗”了,于是打定主意到手机专卖店花730元买了一部品牌手机。现在这款手机早被淘汰了,但对于当年月薪600元的我来说,它可算是风光无限的“重量级”装备。用了两个月,感觉挺好使,又给妻子也买了一部,区别只在于我的外壳是天蓝色的,她的则是红艳艳的,看着就喜气。

  拥有了这两部宝贝疙瘩,打工在外的我跟家里联系起来就方便多了。为了节省话费,我们常常互发短信。一个晚上,我独自在单位宿舍看书,收到妻子的短信,她问:在做甚?我答:看书。问她:你做甚?她答:洗脚。简简单单的几个字,串起了两颗心。我觉得,尽管生活依然清贫,但已经让人很满足很满足了。

  2009年,儿子考上了西安的大学,临到校报到前,我带儿子去商场左挑右选,最终买了一款和我同品牌的手机,黑色的外壳、彩屏,能照相、收发彩信,功能已经远远超过我的那款,价钱却不到500元。有了手机,儿子走得再远,也像在咫尺之间,我们通过手机沟通交流,其乐融融。

  8年了,我和妻子的手机用得还很好,没发生过一次故障。只是节假日,朋友发来彩信,我们没法收看;想要拍个照,也徒唤奈何。常常想,手机更新换代很快,日新月异,我们是不是也该换一款现代化、多功能的手机?如今一部手机不是太贵,就算是我们这样不很富裕的家庭,也能承受得起。但看着朝夕相处的宝贝,要让它们“下岗”,还真下不了决心。算了,再等几年,等到这俩“宝贝”不能发挥“余热”了,再换不迟。

  我明白,手机已不单是通话的工具,它已扩展到上网、新闻浏览、图书阅读、游戏参与等范围,我相信,过上几年,随着我们经济能力的提高,一定能享受到更多更好更方便快捷的手机实惠。为此我衷心期待。

王亮家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