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记者调查

八人伪造三千多万元假汇票诈骗在潍坊落网

2012-02-01 09:03:00    作者: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钱某 银行承兑汇票 犯罪嫌疑人 李某 王某
[提要]8名男子利用改动银行承兑汇票金额面值大小写的方法,在19天的时间里,一连诈骗我市一市民钱某553万元巨款,变造的假承兑汇票金额则高达3400万元。1月29日,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卢某迫于压力,到奎文公安分局投案自首,至此,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假冒的205万元面额银行承兑汇票。

 

  8名男子利用改动银行承兑汇票金额面值大小写的方法,在19天的时间里,一连诈骗我市一市民钱某553万元巨款,变造的假承兑汇票金额则高达3400万元。1月16日,奎文警方接到报警后,22小时内两赴肥城,抓获了7名犯罪嫌疑人。这起特大变造金融票据案、两起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宣布告破。1月29日,最后一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卢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目前,8人均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银行查询

  发现假冒承兑汇票

  1月16日10时20分,潍坊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值班民警接到交通银行潍坊支行银行保卫处工作人员的报警电话,称该银行的业务员在受理一个客户承兑汇票查询业务时,发现一张票额348万元的假冒该行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仪器鉴别,这张汇票的金额大小被改动过,银行的业务人员拖延查询人的时间,趁机拨打报警电话。

  110指挥中心值班民警立刻接通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电话。大队长乔俊即刻决定并通知一中队负责侦办此案。

  一中队的中队长郑建平受领任务后,带领中队民警不到10分钟便到达该银行。此时持票人仍在大厅内,民警立即将他控制住,没收了他的手机,阻断了他与外界的联系,将他带回公安局。

  经了解,这名男子姓钱,这张假冒的银行承兑汇票,是他通过济南市平阴县一名王姓男子,从泰安肥城市一个名叫杨某的人手里花了3285120元购买来的。前不久,钱某还曾通过王某向杨某买过一张票额为20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且该票已经支付给别人了。

  赶赴肥城

  抓捕其中三名案犯

  经过进一步了解,民警得知钱某的妹夫此时此刻正在泰安肥城市与承兑汇票买卖中介人王某、承兑汇票提供人杨某在一起,等待承兑汇票的查询结果。

  在民警的指示下,钱某马上给中介人王某打去了电话,让王某转告杨某,银行初步认定这张承兑汇票是真票,但完全确认需要五个工作日,“我们公司春节前业务急需要付款,时间不等人,需要你们重新提供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我妹夫会再去银行确认。”就这样,民警让钱某把这张承兑汇票还给王某,这样既不会打草惊蛇,又有可能再调出一张假承兑汇票。

  几分钟后,对方很快打电话回过来称:“杨某又给联系了一张承兑汇票,面额是498万元。”郑建平打了一个“OK”的手势,对钱某说:“答应接收,回应他多出来的差额退给他现金,这张票还给他,下午晚些时候给他送回去。”对方满口答应,并将498万元的承兑汇票交给了钱某的妹夫,他随即驱车前往出票行核实真伪。

  当天16时许,在钱某的配合下,郑建平带领中队两名民警驱车赶往泰安肥城市,19时许,民警与钱某到达了双方约定见面的肥城市某饭店,王某、杨某以及另一陌生男子已准备好了丰盛的饭菜,在饭店门口等候。郑建平带侦查员王清涛假扮钱某的朋友一同前往,侦查员郎继磊与司机假扮入店就餐的客人随后进入饭店,见机行事。

  经过一番寒暄,郑建平借去卫生间的机会,示意在外面就餐的侦查员和司机做好准备。回到房间后,郑建平向杨某、高某、王某亮明身份,三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民警按住,随即被带到车上,民警立即驱车返回潍坊。

    嫌犯供认

  先后诈骗钱某数次

  1月16日24时许,办案民警返回潍坊,随即展开了对犯罪嫌疑人突击审查。原来,高某原姓郭,杨某原姓刘,两人为作案方便都使用了化名。两人一个44岁,一个26岁。郭某老家在泰安肥城市,刘某老家是泰安市区,50岁的王某则是济南人。

  据犯罪嫌疑人郭某交代,自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1月16日19天时间里,他分别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卢某、徐某等7人,通过改动银行承兑汇票上金额大小写的方式,对钱某实施了数次诈骗。

  2011年12月29日,他们使用票面金额为205万元的假承兑汇票,骗取了钱某1935200元。随后,他们使用一张票面金额为428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对钱某实施诈骗时,因票面公章有瑕疵,没能得逞。此后,他们又用数额相对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从钱某处诈骗数十万元。2012年1月16日,他们再次使用一张票面金额为348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骗取了钱某3285120元。由于钱某在查询的过程中提出了换票要求,犯罪嫌疑人又给他联系了一张票面金额为498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

祝坤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