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4 19:40: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大众网2月24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了潍坊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8年1月)。其中,潍坊鼎鲜坊食品有限公司标签标识错误案,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案件名称为潍坊鼎鲜坊食品有限公司标签标识错误案,违法企业名称为潍坊鼎鲜坊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姓名为王爱芹,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为91370781786132696E,主要违法事实为产品标签标识错误,处罚依据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处罚结果为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佰元(1500.00元)整,上缴财政;2、罚款陆仟伍佰元6000.00元)整,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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