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富祥塑料制品厂存环境违法行为被罚款

2018-02-01 14:33: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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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潍坊市环保局发布2018年1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其中,王君英(潍坊高新区富祥塑料制品厂)年产400吨PE塑料制品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通报如下:

  大众网2月1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潍坊市环保局发布2018年1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其中,王君英(潍坊高新区富祥塑料制品厂)年产400吨PE塑料制品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通报如下:

  当事人为王君英(潍坊高新区富祥塑料制品厂),环境违法行为为年产400吨PE塑料制品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处罚决定为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处罚依据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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