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密市委制定改进工作作风七项规定

2013-01-28 16:44:00    作者:陆红菊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改进工作作风 市委办公室 作风建设 工作调度 规定
[提要]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直部门、单位和镇街区不得举办全市性的庆祝会、表彰会、联谊会、研讨会、报告会等会议和剪彩、奠基等各类节庆活动。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外,市级领导不出席各类庆祝会、表彰会、联谊会、研讨会、报告会及剪彩、奠基等节庆活动。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28日电(陆红菊)近日,山东省高密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山东省委、潍坊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制定出台了七条规定。

  规定指出,要严格遵守禁酒制度。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中午及值班期间和执行公务时,无论接待任何客人、无论任何理由,一律不饮酒。规定强调,凡违反禁酒规定的,科级干部一律予以免职,属上管部门的,向其上级机关提出免职建议;一般工作人员待岗3个月,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期满后视情况予以安置。对非公务活动而用公款宴请的,所有费用由违规者个人承担,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一经查实,每次奖励举报人2000元。

  规定要求,要规范会议活动,做到严格审批、严控规格、改进会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举办的重大活动,须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市直部门、单位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须经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直部门、单位和镇街区不得举办全市性的庆祝会、表彰会、联谊会、研讨会、报告会等会议和剪彩、奠基等各类节庆活动。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外,市级领导不出席各类庆祝会、表彰会、联谊会、研讨会、报告会及剪彩、奠基等节庆活动。

  规定指出,要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以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公文;市直部门、单位一律不得向镇(街、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市直部门、单位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不超过1种,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准报送市委、市政府。公文起草本着实用、精简的原则,突出质量,减少篇幅,原则上正式文件报告不超过3000字,其他文种不超过2000字,部门简报要控制在1000字以内。

  规定强调,要厉行勤俭节约。市级领导到市直部门、单位调研或指导工作,一律不安排就餐。到镇(街、区)调研或指导工作确需就餐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一律在机关食堂吃工作餐,一律不上高档菜品,一律不饮酒,一律不接受土特产品。全市性会议和活动能在市会议中心或机关内部举办的不在宾馆举办,会场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悬挂气球标语、不插彩旗、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礼仪人员。严禁发放纪念品和文具用品。

  规定要求,要简化新闻报道。市级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和报道顺序。除全市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大活动外,一般性工作调度会、调研活动报道不上头版、头条。除市委统一安排外,市级领导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不为个人著作作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文字报道稿不超过1000字,电视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市级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根据会议内容播发简讯。除市委书记、副书记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外,其他市级领导在新闻中不报道名字。

  规定指出,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市级领导联系点制度。每位市委常委至少联系一个镇(街、区)、一个企业、一个村(居)、一所学校。认真执行市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公开接访,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将接访时间面向全社会每月一公布。落实市级领导包靠重点信访案件、重点项目制度。每位市级领导都要至少包靠一件重点信访案件和一个重点项目,推动重点案件尽快解决和重点项目快速建设。

  规定强调,要严格廉洁自律。领导干部住房、车辆配备等工作和生活待遇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并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工作时间禁止利用电脑玩游戏、收看影视剧、上网购物和聊天等。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节假日除值班用车外实行封存制度。全市上下级机关之间、镇(街、区)之间、市直部门单位之间不得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都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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