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一醉汉“喝断片” 报警车被偷

2019-09-07 09:02:00    作者:宋树云 李长林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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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临朐男子朱某嗜酒如命,醉酒后常丢三落四。他酒后忘记自行车的停放位置,再次醉酒后报警称自行车被盗,由于出现记忆混乱,说出了错误的丢车位置。临朐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民警根据朱某的习惯、租住处和工地住址等,判断出其丢车的大致位置,及时帮忙找回,并对其酗酒后丢三落四的习惯进行了批评。

  今年49岁的朱某是临朐县柳山镇人,他平日里喜爱饮酒,经常喝得醉醺醺的,做事情丢三落四。之前曾经多次酒后丢失物品,可他还是屡教不改,有时丢失贵重物品不得不报警求助。

  8月26日,朱某在柳山镇花500元购买了一辆崭新的蓝色自行车,平日里骑着往返于工地和城区的租住处。

  8月下旬,朱某再次喝醉酒,将自行车弄丢。从那以后,他不得不徒步往返,经常累得气喘吁吁,可是仍舍不得少喝几瓶酒,省钱再买一辆自行车。9月1日下午,朱某喝了不少酒,从工地返回住处时,一时神志失常,误以为自己当天骑着自行车。朱某四下寻找自行车未果,迷迷糊糊走到了位于临朐县城关街道的农资市场公交站牌处。

  此时,朱某的神经被酒精麻痹,产生了错觉,以为自己当天将自行车停放在这里,如今找不到是被人偷了,于是向临朐警方报案。

  接警后,临朐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见到朱某一身酒气,脸色通红,醉眼惺忪,明显喝了不少酒。而且接警民警与朱某相识,曾多次接警帮醉酒的朱某寻找遗失物品。当时,民警以为他酒后失去心智,误以为自己有自行车,报了假警,但仍然按照正常流程询问调查。

  令民警没想到的是,朱某的工友反映,朱某确实曾骑行自行车往返。于是,民警待朱某酒醒后再次询问。朱某称,他于9月1日下午4时30分许,将自行车放到农资市场公交站牌处,直到当天傍晚6时才发现被盗。朱某一直言之凿凿,坚持自己的记忆并未出错。民警循线查找,可是一无所获。

  民警调看事发地的监控录像,对事发前后一小时内的录像进行了细致查看,不仅没有发现此处曾出现一辆蓝色自行车,就连朱某的影子也未看到。

  民警再次询问相关细节,发现朱某说话含糊其辞,说不清丢失时的细节。民警推断,朱某如果确实有一辆自行车,考虑到其常饮酒的习惯,是否存在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因为醉酒记忆混乱,放错了地方呢?

  于是,民警根据朱某租住的位置,联系了临朐县公安局城里派出所,调查附近是否有人报案捡到自行车,或有人发现长期无人认领的车辆。民警经多方调查发现,曾有市民报警称,在城里派出所辖区有自行车长期无人认领。得知这一情况后,南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和朱某到城里派出所查验,经确认正是朱某的自行车。

  随后,朱某前去领回了自己的自行车,对民警一再表示感谢。民警对朱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掉酗酒和丢三落四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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