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将推行共享公车 首批10辆在张店投入使用
2018-03-23 19:37:00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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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推出公务出行方式新探索,将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纳入“公务用车”,为张店区机关干部公务出行提供服务。据悉,此次张店区政府推行的“共享公车”尚属全市首家。
后台可实时监控行车路径
21日上午,张店区政务中心与国金汽车集团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在张店区政务中心举行新能源汽车签约暨交车仪式,由政府部门租赁的10辆GM3型新能源汽车,采用“共享单车”模式为全区机关干部提供分时租赁服务,采用“合作租赁”模式为机关单位提供公务出行服务。
“其中五辆新能源车用于干部职工个人机动普通公务出行,采取的收费模式,由职工个人采取刷卡的方式或者手机APP通过后台运作产生费用,驾驶者只需要提供C1驾驶证即可。还有五辆车通过张店区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和单位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用于公务出行较为频繁单位必要的公务出行。”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孟凡伟介绍,车上配置了GPS定位系统,在后台就可以对于行车路径进行实时监控空。
“‘共享新能源车’完全可以满足公务用车的需要,通过租赁的方式,政府将不需要再购车。”孟凡伟对记者表示,下一步,双方还将根据需求增加租赁车辆数量,并将逐步替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燃油车,真正实现零油耗、零排放、零污染,实现绿色节能低碳,助力“淄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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