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2017年12月份安全生产处罚103起违法案件

2018-01-17 14:03: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2017年12月份,潍坊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03起。其中,寿光市50起,滨海区14起,诸城市、高密市各11起,昌乐县5起,青州市4起,临朐县3起,昌邑市2起,潍城区、安丘市各1起,市安监局直接查处1起,共罚款127.5万元。典型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大众网1月17日讯(记者 张坤)2017年12月份,潍坊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03起。其中,寿光市50起,滨海区14起,诸城市、高密市各11起,昌乐县5起,青州市4起,临朐县3起,昌邑市2起,潍城区、安丘市各1起,市安监局直接查处1起,共罚款127.5万元。典型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诸城市润玉食品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昌邑市奥盛盐化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9万元罚款。

  寿光市金麒麟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

  滨海区山东天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3万元罚款。

  昌乐县潍坊佰弘针织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安监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1万元罚款。

  声明: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