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农民工精神文化乐园
2012-11-30 17:02:00 作者:葛晓泉 来源: 我要评论
[提要]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们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这说明“提高文化软实力”被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为以后的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们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这说明“提高文化软实力”被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为以后的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自身文化权益的要求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期待越来越高,文化已经成为改善民生、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的重要衡量指标。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体现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特别是其中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论述,都是对新时期文化工作者提出的新的历史使命。
做为文化工作者,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提升文化软实力?本文就构建和谐社会的农民工精神文化乐园,谈谈一点想法,以供大家参考。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报告中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并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四个方面的实现途径,对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农民工”是目前中国各城市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搞好“农民工”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对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及建立和谐小康社会、加速我国城市化步伐都有巨大推进作用,因而应当把“农民工”问题放到国家发展大背景和大高度来认识,以切实行动推动中国城市化进程,推动和谐小康社会早日实现。
人口流动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建立,人们择业趋向多元化,就业选择自由化。一个城市流动人口大量增多,对政府的管理工作提出严峻挑战。农民工是政府关注的重点人群,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整个社会文明程度,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关注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要适合农民工的文化层次;适合农民工工作和生活特点;适合农民工的消费水平;党委、政府、社会以及用工单位齐抓共管才能见成效。
当前的现状及问题
当前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普遍处于贫困状态,成为“城市文化的沙漠地带”。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农民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而且最终会因为他们被排斥在城市主流社会之外,而造成城市社会的不和谐,其可能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不容低估。
伴随着农民工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向二、三产业流动,生活方式必然逐渐发生变化,最终实现从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这种转变会引起农民工对城市物质文化生活的追求和参与,期望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城市现代文明成果。同时,农民工虽然工资普遍不高,但多数比原来在家务农的收入要好一些,因而已有一定条件来改善自己的物质文化生活,提高自身的生活质量。面对农民工由于生活方式转变必然带来的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客观趋势,如果熟视无睹,让他们的文化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继续处于极端贫困状态,势必引发他们的不满,并与城市发生冲突。由此迫切要求城市政府在农民工生活方式变迁时期,切实维护农民工精神文化权益,缓解由于农民工和城市居民文化权利不平等而诱发的社会矛盾。
在知识经济背景下,谁刻苦学习,谁拥有了知识,谁就拥有了个人发展的资源和竞争资本,机会对于每个人是均等的,这是最大的社会公平。但要看到,由于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社会为每个成员创造的学习条件并不相同,尤其是一些进城农民工连基本教育都不能保证。因此,维护农民工的受教育权利,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以保证社会公平。
农民工多出生在70年代至80年代,不少人家中负担不重,兄弟姊妹不多,文化程度多在初中以上,对工作环境和自我发展有新要求。他们更多的是把打工看成开眼界、找机会的手段。进城,不仅是工作赚钱,还要学习、生活、休闲、进步、生根。
农民工远离家乡和亲人,是文化的孤独者和精神上的漂泊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缺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处于贫困状态。
一是文化活动设施覆盖面不广,管理不完善。有很多人包括一些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等,并没有把享受精神文化当做农民工的一项权益。所以,在许多城市公共场所或企业里,缺乏让农民工享受文化生活的基本设施如报刊栏、电视、阅览室、文化活动室等。一些企业虽然建有职工阅览室,联系活动室,培训中心等设施,但是多数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以方便职工活动,只是应对上级检查,检查过后,门闩紧插,铁锁把门,室内空空,满是灰尘,使文化设施成为应对检查的装饰。农民工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同样存在形式简单。许多地方和用人单位虽然在节日期间组织农民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但形式比较单一,往往是举办专场电影、唱唱跳跳,不能满足农民工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二是缺乏公共生活空间,文化生活单调枯燥。尽管现代城市公共生活空间不断拓宽,咖啡屋、酒吧、网吧、舞厅等随处可见,博物馆、科技馆、各种特色公园、风景名胜区、郊区特色旅游景点,乃至不断改进的街景都让城市变得日趋美丽和丰富,然而这一切,农民工大多都享受不到。他们蜷缩在条件简陋的棚屋里,屋里没有像样的洗浴间、厕所等。尽管剧院、城市的绿地草坪、一座座高等学府的精神殿堂、一个个科研机构的配套建设、都是、农民工艰苦劳动建设起来的,但是,他们都享受不到自己的劳动成果。许多农民工并未享受城市各种文化设施,他们的闲暇生活十分单调,不少农民工以到街上溜达、玩扑克作为业余生活的主要内容,有的甚至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还有不少农民工与酒结下不解之缘,并且常常因为酗酒惹出事端。
三是不健康的文化乘虚侵入。农民工健康文化娱乐生活匮乏,给社会上一些低俗文化的侵入提供了市场,看黄色录像、看脱衣舞表演更是为农民工所津津乐道。由于受到强烈的感观刺激,少数农民工会做出偏激举动,深夜里对孤身女子进行性骚扰。所以,不健康的文化生活是诱使有的农民工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健康的文化不主动占据这个庞大的群体,无形之中也就给形形色色不健康的东西带来可乘之机。
如果只关心农民工的物质生活,而不管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就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如果让上亿名青壮年农民工长期游离于城市主流生活之外,最终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当我们把农民工当做完整的“人”来看待的时候,谁也不能把他们的物质所得与精神文化生活人为割裂开来,更不能得出“物质丰盈了再说精神生活”的结论。让进城农民工平等地享有文化,避免文化差距形成“马太效应”,从而成为产生文化矛盾和社会矛盾的渊薮,这是一项紧迫而又复杂艰巨的工作,涉及整个公共服务系统,涉及整个社会的价值观、道德观和生活观。
做好“适宜”文章
古往今来,人们对未来社会都有美好的愿望,希望在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理想社会,每个人都有相对良好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公平合理的分享社会进步的成果。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向理想社会前进。
丰富农民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不仅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文化建设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文化发展的不平衡,高度重视流动人员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社会和谐的基本标准就是行为的和谐,农民工是无归属群体,他们的业余生活枯燥单调。用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实他们的业余生活,填补他们的精神空白,发挥文化的“娱人”、“育人”功能,是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减少犯罪的十分重要的途径。
抓好农民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是提高人的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需要。人的素质的高低,体现社会文明程度高低,要用先进的文化给人思想的启迪,心灵的净化,品格的升华,精神的鼓舞,理想的引导,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关注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要做实实在在的工作,做好“适宜”文章。所谓“适宜”就是指我们所提供的文化设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要符合流动人员的实际,贴近他们的生产生活,所思所想,在内容上通俗易通,富有内涵,在形式上生动活泼,喜闻乐见,使大家乐于享受、易于接受,便于参与。
要适宜农民工的文化层次。大部分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不高,就业岗位艰苦,收入主要靠体力劳动获得,他们的城市意识、生活方式不能适应城市生活,加之受到某些歧视,有“过客”心态,缺乏“家”的归属感。很多人只要在业余时间有电视看、有书读,能够有场地打篮球、乒乓球、下棋和开展联欢会、广场晚会等一些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就心满意足了。要充分考虑这些特点,多建设一批文化广场,多组织一些参与面广,接受度高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多举办一些“适销对路”的培训班,多进行一些节假日慰问活动,这样,就会少一些隔阂,少一些仇视,少一些犯罪,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要适宜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特点。农民工工作岗位分散,工作时间不确定,处于小范围集中,大范围分散的状态,容易衍生社会治安,恶性犯罪,黄赌毒等社会问题,容易传播文化垃圾。因此,丰富农民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在设施上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在形式上,要小型分散,简便易行;在内容上以地方文化,民间文化,通俗流行文化为主。适当让外来人员演家乡戏,唱家乡歌,说家乡情,以此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
还要适宜农民工的消费水平。农民工大多集中在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所得收入寄回老家后所剩无几,不可能花在文化消费上,因此,在为他们提供文化服务时,要考虑实际消费能力,多提供一些廉价运动场地,多组织类似“露天电影”、“消凉晚会”、“广场演出”,社区、街道的文化中心、图书阅览室、体育场地要对农民工优惠或免费开放,使他们有得玩、玩得起。
对策及方法
改善农民工文化娱乐生活状态,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权益,已成为工会的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柔性维权”的宣传力度。维权有“刚性”和“柔性”之分。“刚性维权”主要包括法律维权、就业维权、安全维权等等,“柔性维权”主要包括文化维权、情感维权、学习维权、发展维权等等。当前,基层工会普遍比较重视“刚性维权”,而忽视了“柔性维权”,认为只要企业不拖欠工资,农民工的经济权益维护好了,维权的工作就做好了。文化权益、学习权益、情感权益等都是退而其次的,可有可无的。因此,各级工会要提高认识,在重视“刚性维权”的同时,更要实施“柔性维权”,从更高的层面、更广的角度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
其次是加强农民工的培训,切实提高整体素质。维护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权益必须从培训抓起。在培训工作中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抓好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培训,使农民工熟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运用法律的意识;二是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三是加强应知应会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使他们能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还要广泛开展“向农民工送文化行动”,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职工学校等精神文明载体的作用,在农民工相对集中、人数较多的工业园区、企业、工地,建立农民工文化活动室和图书角,广泛开展送教下企业、送电影下工地、送图书、送文艺节目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注重研究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多举办农民工愿意参与的文体活动,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然后是通过市场运作,加大资金投入,为农民工开展文化活动提供物资保障。一方面,各级工会要加大资金投入,建好、管好工会的文化活动阵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会文化阵地的作用。另一方面,工会要转变观念,大胆创新,有效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市场运作,为工会开展文体活动争取更多的资金,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要借鉴社区文化建设的经验,着眼于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在文化上的融合。农民工生活于社区之中,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的一些办法,也可以考虑用于农民工。建设社区综合性的文化宫,文化宫包括展览室、培训室、文体室、宣传室,等等。这些对于开展农民工文化活动也有参考作用。开展“农民工文化”,营造和谐的都市人文环境。开发“农民工文化”不仅仅是有利于农民工,对都市的文化、中国乡村的文化和文化的广泛传播和深化,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和谐的都市人文环境,和谐的城乡的多层次联系,和谐的农村精神生活环境,和谐的新时代文化,都是与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方面的建设密切关联。建设特色化的“农民工文化”具有时代意义的作法,不能仅仅满足于一两项活动。
总之,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关注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努力调动各方面力量,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真正走出文化沙漠,拥有越来越丰富的精神食粮。毕竟,这1.2亿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实起来,意味着整个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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