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或改判3-10年 不构成强奸罪?

2013-03-12 09:0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刑法 强奸罪 改判 提灯笼 量刑
[提要]据悉,李天一在配合调查中,对于交代具体案情并不抗拒,警方问什么都能一一回答。迪妞在杀G:他拿冲锋枪,说是玩具枪;他轮奸,说是未成年。估计就这么着了吧,反正人家总有办法,就是坐牢待遇也不会差。

  据悉,李天一在配合调查中,对于交代具体案情并不抗拒,警方问什么都能一一回答。李天一有没有可能被从轻处罚呢?于晨律师表示,因为李天一是未成年人,依照《刑法》规定可以减轻处罚,即其获得十年以下的量刑;而如果李天一认罪态度好,并能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法官也可以考虑从轻处罚。于晨还介绍,我国法律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如果未成年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悔罪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司法机关会考虑其确有悔改表现而尽量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在量刑时可予以适当放宽,因此,理论上无法排除李天一最后可能获得的刑期为3-10年之间。

  一见倾欣的胡胡:永远不够18岁,永远未成年!怎么没有人提出测骨龄啊?

  提灯笼的少年:他已经满十六周岁了,应当负起法律责任!刑法不是这样规定的吗?偏袒...如果不加严惩这货必成大患!

  Redeyes-boy:李家是非多,QINSHOU!

  提灯笼的少年:未成年人做了成年人做的事情,强烈建议没收作案工具!

  迪妞在杀G:他拿冲锋枪,说是玩具枪;他轮奸,说是未成年。按这个逻辑,我猜他坐牢,肯定是"表现良好"提前出来。出来了再犯则会开证明说他有精神疾病。如果他杀人肯定是自卫,再进去还可以保外就医。估计就这么着了吧,反正人家总有办法,就是坐牢待遇也不会差。

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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