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好督促协调工作的基础上,我市不断加大征缴力度,对未按规定及时缴费的用户,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下达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目前,正在研究对欠费用户实施限量供水、限量排污等措施,以保障污水处理费正常征缴。同时组织新进人员深入学习专业领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了解各地征管办法和措施,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疑难问题。完善征管体系,建立通联网络,建立月报制度,要求代征单位按月提报供水量和收费情况,同时加快制定出台征管考核、监督、奖惩等一系列办法,全面促进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记者孟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