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睿)陈规陋习逐渐破除、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城市乡村整洁有序、崇德向善蔚然成风……走进昌乐县社区、乡村,不难发现,红白事比阔气讲排场的少了,厚养薄葬、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多了;搞封建迷信的少了,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的多了。清新文明新风正劲吹宝都大地,社会风气愈加良好。这是昌乐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大力推进城乡文明建设带来的可喜变化。
移风易俗,彰显社会进步;乡风文明,淳美和谐家园。近年来,昌乐不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有效载体,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培树先进典型等形式,狠刹“婚丧喜庆活动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炫富”的不良风气,倡树“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之风,移风易俗工作初见成效,渐入佳境。
宣教
有声引导、责任落地,营造向善向上的舆论环境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乡风民俗是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广大群众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乡风文明也是衡量当地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破除陈规陋习,倡树文明乡风虽非一朝一夕之功,但也绝不是无章可循。
“实践中,我县将宣传引导贯穿全局,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双管齐下。”县文明办负责人崔明军介绍,一方面综合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矩阵,深入宣传报道各地移风易俗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果,曝光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的负面典型。陈规陋习专项整治以来,对红河镇红河村红白理事会为学子举办集体升学礼、乔官镇丁家山自行车婚礼等多个正面典型进行了宣传,对工作不力的红白理事会会长进行了通报批评,营造了“除陋习、树新风”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大喇叭、宣传标语、文化墙、宣传车等媒介开展基层宣传工作,确保每村至少有一条移风易俗内容的宣传标语、有一面有关移风易俗内容的文化墙,印制移风易俗明白纸,分发到每家每户。截至目前,全县已悬挂5000余条幅,绘制3000余面文化墙,分发24万份明白纸。依托村级宣传栏、公告栏、红黑榜,对正反两面典型进行公布,让家风好、守规矩的脸上有光,让铺张浪费、违法乱纪的颜面无存。
成立了县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常委副县长和常委宣传部长任副组长,2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震慑力作用,制定了《昌乐县党员干部破除陈规陋习移风易俗十不准》,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倡树移风易俗新风。
“要破除陈规陋习,党委、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引导和规范。”在县民政局局长刘瑞刚看来,大操大办是逐渐演变而成的,群众从“互助心理”到“从众心理”,再到后来的“攀比心理”,最后变为“无奈心理”。一个地方风俗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对其中的陈规陋习进行革除,党委、政府必须旗帜鲜明地进行“有声地引导”“有序地规范”。通过宣传引导,推动移风易俗环环相扣,步步推进。
举措
文件出台、群众自治,自上而下树新风
县里的一纸规定,让儿子婚事的操办省去1万多元,这是五图街道东上疃村民刘青华没想到的。在这之前,刘青华的儿子刘松志准备结婚,他掰着手指算过一笔账:酒席至少要摆30桌,再加上租车等其他费用,这一茬事儿办下来,少说也要2万元。
“老刘,咱们县里有规定,红白事不提倡大操大办。村里根据县里的文件,也制定了相关规定。”村党支部书记庞兴华找到刘青华,“这是好事,对不?”刘青华一家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家里种着几亩地,日子也不富裕。“县里为我们想办法减轻负担,能不拥护?”刘青华说,规定提倡“最多不超过10桌”“办喜事不超过一天”,肯定能让他省下不少钱,但如何跟亲家说这事,他有点犯难。思来想去,刘青华还是打通了亲家的电话,讲明了事情的原委。本想着亲家会怪罪,但没想到对方十分理解,还说“这是新事新办,省点钱给孩子们创业比啥都强。”
“儿子结婚,本来俺老两口还在为找婚车这事发愁。现在好了,村里规定结婚用车不能超过6辆,咱老百姓既不用打肿脸充胖子,也不会觉得没面子。”同样因为这“一纸规定”受五图街道庵上湖村民赵允信。说起儿子热闹又节俭的婚礼,他打心里高兴。“七八年前,彩礼只要七八千元,最多‘万里挑一’,也就是一万零一元。3年前,彩礼像长了翅膀,变着花样儿飞涨。礼金之外,要买10万元以上的小轿车,还要求在县城买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这对于农村家庭来说,负担确实挺重。”赵允信说,现在大家都按照“村规民约”自觉遵守,彩礼少了,孩子的婚事也省了不少钱。“我们原本就想节俭办喜事,但总是碍于情面,也怕被人指指点点。‘村规民约’帮我们打消了顾虑,大家当然支持!”
2018年初,昌乐启动了“破除陈规陋习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出台了《昌乐县破除陈规陋习实施意见》《昌乐县红白理事会管理办法》,推行“两个可办和十个不准”移风易俗新风行动。“两个可办”即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明确了婚事的报备、定亲等具体流程以及彩礼、贺礼礼金、餐费、车队等具体标准;明确了丧事的报丧等具体流程以及程序仪式、宴席礼金等具体标准。“十不准”即不准借由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大吃大喝,不准索要天价彩礼、随取巨额礼金,不准请锣鼓队为婚丧事宜助兴等。镇街根据乡情民情指导各村组建和制定“一会一约一法”(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理事会管理办法),明确婚丧事的主办和监督机构以及操办流程、标准,让群众知晓什么是提倡的什么是反对的,推动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自治格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村红白理事会统筹做好事前劝导、事中监督和服务等工作。一方面整合村内各类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服务;另一方面全程跟踪村内红白事操办过程,及时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同时规范自身运行,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真正让红白理事会成为遏制婚丧嫁娶陋习的第一道关口,发挥好为村民服务的作用。
变化
示范引领、群众拥护,弘扬崇德尚俭新风正气
“母亲在世时,我们兄弟姐妹都尽了孝道,让老人安享晚年,生病了有人照顾,而不是去世后的那份‘炫耀’,相信我们的‘厚养’会比‘薄葬’更贴心。”红河镇朱汉村党支部书记惠俊清是村里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首倡者。早在几年前,惠俊清的母亲去世,他就成了全村“首吃螃蟹”的人。那场简单又不失礼节的丧事,也刷新了村民对传统习俗的认知——原来少花钱也可以办成事儿。
“过去村里有红白事时,老百姓‘宁穷一年,不穷一天’,东挪西借也要讲排场、摆阔气,谁家都不愿被比下去。一桌酒席动辄几百元,一桩白公事办下来主家至少要花费一两万元,村民挣的辛苦钱瞬间被折腾出了‘大窟窿’。”在惠俊清看来,这种攀比不仅增加了村民负担,也丢掉了农村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对这些陋习,村民们也很有意见,但在攀比的氛围里身不由己。年初县里开始推行移风易俗,我们村就找到了一个改变的方向。”惠俊清说,为刹住这种陈规陋习攀比风,大力推行移风易俗,他决定先从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开始。
党员干部不带头,群众工作不好做。“推行移风易俗,党员干部带头是关键。刚开始的时候难,农村唾沫淹死人,谁都不敢当第一个。咱就坚持了两个办法:一是村‘两委’统一认识,强力推,不妥协;二是党员干部带头‘吃螃蟹’,打破村民观望情绪。”惠俊清说,有了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村民也渐渐跟着“效仿”起来。这种变化,也赢得了村民的真心点赞。
“移风易俗,移的是不正之风,易的是陈规陋习,如果不痛下决心,迈不过去这个坎儿,老百姓将继续饱受‘过事’之苦和‘随礼’之愁。”惠俊清说,极个别人的“利益”不能建立在大多数群众的“痛苦”之上,“群众的大力拥护,给了我们决心”。
“扩大移风易俗示范引领,关键少数上实行‘三带头’,要以抓住关键少数为突破口。”崔明军介绍,“三带头”一是带头倡导婚丧新风。以身作则践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在办理婚丧嫁娶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县里制定的流程和标准,从严控制范围和规模,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二是带头抵制各类宴请和大额礼金。首先,对升学宴、百岁宴、生日宴等各类宴请,带头“切割”利益,举办小型的家庭宴,绝不允许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其次,对于份子钱,党员干部带头“拉下面子”,以100元为上限,提倡只上份子不出席,杜绝人情关系庸俗化,以自身行动引领社会新风。三是带头宣传引导,从身边的亲戚朋友入手,利用节假日等回乡的契机,深入群众把陈规陋习的危害理清楚,把县里倡导的婚丧新风和标准讲透彻,积极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自觉践行社会公序良俗。对身边存在的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盲目攀比、铺张浪费的现象旗帜鲜明地大胆站出来说服制止。这有效推动了农村倡俭治奢从“小气候”向“大气候”转变,真正做到了以关键少数的先行先试带动绝大多数的自觉践行。
巩固
行业监管、浓厚氛围,涵养文明和谐乡风民风
移风易俗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民意民心所向。既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接地气、得民心的“软措施”,也要切实做好行业“硬”监管。为突出行业监管,昌乐从源头整治上狠抓“四个重点”。
“婚丧行业的监督管理是基础,也是源头。我县平均每年有近4000对新人在县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超过4000具遗体通过殡仪馆火化,对婚丧市场的需求非常大,只有把基础打好了,把源头管控住了,整治工作就成功了一半。”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志刚介绍,自陈规陋习整治以来,我县先后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和系列专项整治会议,推进部署、督导工作。婚庆市场方面,由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加强对婚庆公司制定婚礼流程、标准的监督和对司仪的教育培训管理,严格控制在县定标准之内,严禁引导攀比消费、设立低俗项目,提倡提供健康向上、文明简约的婚礼模式。丧葬市场方面,由县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价局、文化执法局组成联合工作组,重点对丧葬用品经营店面,包括医院、殡仪馆等进行检查,对违规售卖品进行没收并销毁。婚姻登记处、殡仪馆方面,由县民政局负责,在新人登记、遗体火化时,将县里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有关规定和红白事流程标准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签订承诺书。在公墓方面,村级公益性公墓由各镇(街、区)负责,由村红白理事会具体管理,严格管控公墓范围,禁止非法占地、毁林建坟等行为,严禁在公墓内垒高坟、树大碑、搞封建迷信活动,决不允许带棺下葬、未火化下葬等现象发生。经营性公墓由县民政局、县物价局负责,重点监管经营行为,严控墓穴和骨灰存放价格,严禁传销和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同时,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文化执法局、公安局、物价局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婚庆公司、丧葬用品市场进行集中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误导消费、恶性竞争、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当即整改,并告知相关规定,对屡教不改的,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昌乐积极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美丽庭院”评选宣传,进一步完善农村文化大院、文体广场等基础设施,广泛开展“文明之夏”演出和送戏下乡活动,带动百姓业余时间自编自演各类节目,农村文明氛围日益浓厚。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长期工程,也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新时代带来新气象,好民风、好家风、好乡风正引领人们阔步行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幸福征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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