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泰安、聊城通报12起典型问题

2018-03-21 22:08: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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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记者21日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获悉,潍坊、泰安、聊城市纪委监委网站于近日通报了12起典型问题。

  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潍城区人社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夏全昌作为该局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在未按时上党课、组织生活会未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未开展的情况下,授意工作人员编造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记录、党员评议表格等材料,党建材料造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寿光市国土局地籍管理科原科长孟祥明等人,在法院工作人员要求协助执行对某公司一宗土地查封业务情况下,未能有效确保该宗土地处于查封状态,并出具了土地无查封证明,给他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孟祥明、地籍管理科工作人员孟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朐县东城街道凤凰山中心村党支部委员、三岔沟村首席代表张少礼,对村民非法采挖岩砂矿未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密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党支部委员宫献升,在负责组织实施2016年“山东省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过程中,没有及时对3家镇(街道)卫生院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致使出现挪用、挤占、克扣补助费用问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滨海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在为袁某处理违章时,该中队以罚款票据用完、违章代码填错为由,致使袁某三次往返该中队才将违章问题处理完毕。该中队负责人曲富平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工作人员刘万民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泰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岱岳区满庄镇黄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田运东故意伤害案。田运东在担任黄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华某某以没结清工资款为由住在其承建的某扬水站管理房内,影响工程验收交接。2017年5月20日,田运东纠集龚某、夏某某和董某某,事先准备头套、钢管和手电等工具,将华某某的左胳膊砸伤逼迫其搬家。田运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新泰市楼德镇力里管理区党总支原委员、西城前村党支部原书记吴修伟寻衅滋事案。吴修伟在担任力里管理区党总支委员、西城前村党支部书记、镇人大代表期间,因吴某某的家人与人发生交通事故,找其帮忙调解处理未果。2015年10月31日,吴某某再次找其调解,吴修伟与吴某某等人一同赶至医院病房,将2名当事人殴打致伤。吴修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终止其人大代表资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东平县公路局中和屋业开发公司综合科原科长韩承锦寻衅滋事案。2015年10月27日,韩承锦在担任县公路局中和屋业开发公司综合科长期间,因在县城洗澡时将车停放在该店门口,遂与店主发生争吵。被人劝离后,当晚韩承锦纠集展某某、唐某等人回到该店,将店内2名工作人员殴打致伤,展示架、电话等物品被损毁。韩承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聊城市纪委通报4起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违纪典型问题

  茌平县韩屯镇财政所所长刘志强公款私存问题。2014年至2016年,刘志强任职期间,违规使用他人个人账户陆续暂存独生子女费用共计45.94万元。茌平县纪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刘志强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清市新华路街道民政所原所长赵令光失职渎职问题。2011年至2016年,赵令光任职期间,对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辖区内7人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2.36万元。新华路街道党工委给予赵令光党内警告处分, 并收缴全部违纪所得。

  高唐县汇鑫街道城建办主任梁勇失职渎职问题。2012年至2016年,梁勇任职期间,对危房改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辖区内4户村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5.11万元。汇鑫街道党工委给予梁勇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所得。

  冠县清水镇经管站站长刘金英骗取低保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刘金英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其母亲名义办理低保,骗取低保金0.9万元。清水镇党委给予刘金英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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