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2 09:04: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三人均在头一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开车上路仍查出酒驾
潍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近几天在巡逻时,连续发现三名驾驶员在头一天晚上喝酒,而第二天早上开车时被查出酒驾。6月21日,记者获悉,三名“酒司机”中刘某处罚最重,因饮酒驾驶营运车辆,被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资格,并且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两杯酒下肚,次日还晕乎
6月17日早上5时40分,潍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辛铭正在辖区巡逻,当他巡逻至胜利西街与长松路路口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违规载货,他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该车车厢内拉着水果,空间基本被占满。”辛铭说,他们询问驾驶员李某时,闻到其口中有很重的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对李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李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6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
李某解释称,16日晚和几个朋友喝了两杯高度白酒,可能体内的酒精还没分解。民警查询发现,这是李某二次酒驾,他曾在2015年10月份因酒驾被查处。
根据《道路交通法》,李某因二次酒驾,要被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资格,同时还面临10日行政拘留。
李某称,当天早上他虽然还感到有些晕,但觉得那么早不会有交警巡逻,心存侥幸开车上了路,没想到被逮个正着。
老友见面,一高兴喝多了
16日早上6时,潍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辛铭在巡逻时,发现一辆沿宝通西街由西向东行驶的轻型货车有超载嫌疑,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是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自称王某。下车后比较配合,并且主动出示了相关证件。”辛铭说,当询问相关情况时,他闻到王某口中有酒味。看到民警有所察觉,王某立马往后退缩。王某异常的举动,加重了民警的怀疑,于是,民警立刻用酒精测试仪对王某进行检查,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王某因酒后驾驶要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王某持有A2证,被处罚后,驾驶证会降级。面对严厉的处罚,王某后悔不已。据王某称,15日晚上来了一个20多年没见面的老朋友,朋友见面一高兴就多喝了些酒,而且喝到很晚。“早上客户急着要水,我开车给送,本以为没问题,没想到被查了。”王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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