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2 09:37:00 来源:潍坊晚报 我要评论
姚某指着起纠纷的楼房。
6月2日,寿光市稻田镇崔岭东村村民崔某向反映,近一年来,因为房子的事,他就没安宁过,他与“连襟”付某合伙盖起来的沿街楼房不知为啥突然成了“连襟”自己的,更让他意外的是,“连襟”私自办了房产证却瞒了他10年。
两家人各住一半
6月2日,崔某告诉记者,他今年58岁,老伴姚某,今年60岁。1997年,位于寿光城东的张建桥乡(现为圣城街道)张建桥村准备在辖区圣城街(金海路东侧)南北两侧盖沿街楼,非本村村民也可参与。崔某一家商量后决定投资,在圣城街南侧要了4间楼基地,共缴楼基款3.6万元。准备施工时,姚某告诉崔某,她的妹夫付某(张建桥村村民)想一起建这4间楼房。考虑到自己的资金还有欠缺,付某又是亲戚,崔某便同意了两家一起建楼,每家两间,上下两层。崔某的两间靠西临街,便承担了2.1万元楼基款,付某承担了1.5万元。
崔某说,1998年6月,房子建成,随后村里集体办了房产手续。2001年春天,寿光市对圣城街拓宽改造,根据规定,崔某、付某两家在领取了相应的补偿款后又在金海路东、新兴街北张建桥村的土地上新盖了4间三层的楼房,每家两间,还是邻居。2001年初冬,新楼房竣工,崔某家住进了北侧两间,付某家住进了南侧两间。后来因一些琐事,两家逐渐不相往来。
提供“证据”一宗
崔某告诉记者,2014年5月,因为生意需要,他儿子想用房子作抵押贷款,他便到寿光市房管部门询问如何办理房屋确权手续。但是经查询发现,他住的那两间房子已在2005年3月9日被确权到付某名下并办了房产证。崔某很震惊,托人问此事。付某的回答是楼基地是他的,房产证当然用他的名。崔某又到房管部门复印了那份房产证,经过对比,他发现房产证上的地标、院落、走向都与原房产有误。
姚某说,知道此事后,她气愤又伤心。“偷着办了房产证,房子就成他的了吗?明明有我的一半啊。”姚某向记者展示了她认为“最有效”的证据:1997年10月27日跟张建桥村委签订的建房协议、1997年8月26日和8月27日缴纳楼基款2万元、1.6万元的单据、1998年缴纳第一次所建沿街楼的确权费单据,单据上“张建桥乡人民政府行政收款收据(007801)”、“寿光市张建桥乡建设环保土地管理委员会”的印章清晰可见,缴款单位(人)一栏都写有姚某的名字,有的还摁有手印。
随后,姚某的儿子又给记者出示一份“证明”,上面写着“今有姚某按规划在金海路东、新兴街北建楼壹处,房权归姚某所有,特此证明”,并盖有“寿光市圣城街道张建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印章,时间为2012年12月22日。
“建新房时,我们两家(包括付某)的活都包给了稻田镇西稻田村的建筑工头董某。”崔某说。
根据崔某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了董某。董某说,当初崔某和付某的房子是他带队施工的,材料费、施工费是他们各自承担。
随后,记者联系了付某。他说,那处4间三层房子的房产证是他办的,房子都是他的。记者问“包括姚某住的那两间都是你出资建的吗?一共花了多少钱?”付某说,他正在开车不方便接电话,一会再给记者回话。记者等到当日下午6时,没等到他的回复。
记者又联系到了张建桥村委一位姓付的负责人。他说,村里已得知此事,正在调解。
“连襟”拒绝回应
6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寿光市房管部门了解到,当初付某提供的确权手续齐备,审批是自然的事。崔某提出质疑,房屋所有权不明确或是申报材料与规划不符时是不是不应该审批?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立即打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去实地勘查。该负责人表示,房产现场勘查可以重新去做,崔某如果想变更目前已经确权了的房产的名称,须有法院的判决。
当日上午11时30分,记者再次致电付某想进一步求证相关问题,对方拒接。记者在付某家门外敲了半天门,无人应答。
张建桥村一名老村干部说,这两姐妹原来关系很好,两家一起盖房子的事大家也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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