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8 21:54:00 来源:大众网潍坊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潍坊11月28日讯(记者 单姗)11月25日下午,高速民警在路上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占用应急车道,司机正在车内酣睡。经抽血检测,该司机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45.9mg/100ml。记者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长深大队了解到,目前郭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轿车停在高速公路 司机车内酣睡
11月25日下午3时30分许,潍坊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长深大队民警驾驶警车在高速公路上巡逻,当民警行驶到南京方向青州段时,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停在了行车道和应急车道的白线上,车前后并没有任何警示标志,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这辆车的司机坐在驾驶室座位上,身子却躺在了副驾驶座上,正在呼呼大睡。为避免意外发生,民警想要叫醒车主,刚打开车门就闻到了一股酒气。经过大约10分钟时间,司机终于被叫醒,但此时的他话都数不清楚。民警要求其上警车回大队接受调查,司机一直不配合,并坚称自己并没有饮酒。
司机百般狡辩 经检测为醉酒驾驶
好不容易被带上警车,这名司机一直在为自己的行为开脱,含糊地说自己只是停车睡觉没有违法,并称自己是“交钱上的高速公路”,民警没有权力管理他,甚至还动了手,将民警的警帽打掉,但最终被两名民警牢牢控制住。
随后,司机就近被带往青州市的一家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245.9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的80mg/100ml。
经查,这名司机姓郭,今年51岁,临朐县人。郭某称,自己并没有喝多少酒,感觉没事就开车上了高速公路,开车时觉得很困,便停下车睡着了。
目前司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的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本次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这七类违法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和不礼让斑马线,而郭某就占到了其中两项。
民警向记者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11月28日,记者从长深大队了解到,警方已对郭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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