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密医调委"三位一体"调解 提升调解成功率

2014-05-14 09:10:00    作者:张身率 孙永莲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患者家属 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位一体 人民调解协议书 尸检
[提要]高密市民刘女士的女儿因患白血病在当地一家医院治疗,后因医治无效死亡。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医患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受理医疗纠纷。

  高密市民刘女士的女儿因患白血病在当地一家医院治疗,后因医治无效死亡。刘女士认为医院治疗不当,而医院表示治疗过程中无过错,这起医疗纠纷持续了三年。此事反映到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后,工作人员经过细致调查、多次调解,最终将这起医疗纠纷化解。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该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三位一体”调解医疗纠纷,得到了医患双方以及社会的认可。

  高密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三位一体”调解

  ●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卫生行政部门主持下的医疗纠纷调解形式,最终形成《行政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医疗纠纷调解形式,最终形成《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委员会经司法局批准后成立,并接受司法局业务指导和监督。

  ●司法调解

  司法调解是法官主持下的医疗纠纷调解形式,主要体现在诉调对接工作方面。

  案例

  女儿医院死亡 纠纷持续三年

  2011年3月,高密市67岁的刘女士的女儿宋女士因患白血病住进了当地一家医院,由于病情严重,当年5月,宋女士就因医治无效去世了。刘女士爱女心切,不认同潍坊医学院病理调研室提供的尸检报告,怀疑女儿的死亡是医院治疗不当造成的,并对医院提出了赔偿要求。“我一个农村老太太,又不懂医,医院就是把病历和尸检报告放到我面前我也看不懂。3月份才确诊,两个月人就没了,肯定是医院治疗不当造成的,医院必须承担责任。”对于尸检报告中女儿是因病死亡的说法,刘女士始终无法接受。

  而医院则认为,他们对宋女士的治疗完全按正常程序进行,治疗过程中无过错,因此不同意刘女士的赔偿要求。“患者入院以来,我们都是按正常程序进行检查治疗的,患者是因急性白血病医治无效死亡的,司法鉴定部门已给出尸检报告,可患者家属仍不认同,还提出了赔偿要求,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无过错,没有赔偿责任。”对于刘女士的赔偿要求,医院方面表示无法接受。

  由此,医患双方便产生了纠纷。刘女士在此后3年时间里,曾多次到各级部门上访,要求当事医院承担责任、给予赔偿,但均未得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

  深入调查分析 解开纠纷症结

  2014年1月上旬,多方奔走未果的刘女士来到高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工作人员求助。医调委受理刘女士的调解申请后,随即制定了调解方案,成立专家组进驻当事医院对当事医护人员、病历、治疗措施等进行了调查,并与法医和尸检专家进行了联合会商。“综合了各种因素后,经过分析,专家组认定当事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并没有过错,治疗措施也没有不当之处,导致宋女士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急性白血病’,院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为了合理疏导家属的情绪,调解员一直频繁地对刘女士及其家属进行回访开导,从法律、政策、道德等多个层面讲明原则和事实,集中解答了此次纠纷中的多个矛盾集中之处,并对刘女士目前面临的问题和未来的生活进行了合理分析。为了促成双方和解,调解员积极与医院进行沟通,适时提出院方可给予患者家属一定的人道主义救济以表达结束纷争诚意的解决方案。“医院接受了医调委提出的解决方案,患者家属对此也没有异议。最终,医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对于医调委的调解结果,刘女士表示满意。“我上访了3年,没想到几天工夫在家门口就把事情解决了。”刘女士感激地对医调委工作人员说。医院方面也表示,通常出了医疗纠纷,家属会选择到医院闹,医院压力也会比较大。通过医调委,能较公平公正地进行处理,对双方都有益处。

  他山之石

  天津 第三方调解一碗水端平受医患双方认可

  天津市在全国率先以省级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了《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且行之有效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5年来,共受理医疗纠纷2304件,调解成功率达87.5%,协议履行率100%,这个“一碗水端平”的独立第三方受到医患双方的认可。

  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医患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受理医疗纠纷。先查清事实,再分清责任,然后依法确定理赔数额,既保证了患者一方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也能获得合理赔偿,又保证了医院方面在无过错情况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及时赔付是化解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天津市在引入第三方调解的同时,建立了保险理赔机制,保险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提前介入医疗纠纷调解,加强了调解工作与保险理赔有机衔接,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成为保险“提款单”。目前,天津市有43家三级医院和38家二级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保险理赔及时到位。

  据了解,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始终把防止矛盾激化,实现好、维护好医患双方的根本利益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已经调解成功的案例中,当事人无一例事后对调解协议提出异议或起诉到法院的,有力化解了医患矛盾,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介绍

  退休老专家出马 细致调查耐心劝

  高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万强告诉记者,早在医调委成立前,他和一些退休医生就经常代表第三方出面调解医疗纠纷,处理效果也不错。“医调委正式成立后,一旦有医疗纠纷需要处理,卫生局就会立刻通知我们,我们就聚到一起研究事情的来龙去脉。调查结果出来后,我们再请来患者家属,如实告知调查结果,向他们慢慢解释,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我们会设身处地地为患者家属着想,经过我们的劝说和调解,患者家属一般都能和医院达成协议。”王万强告诉记者。

  王万强告诉记者,他退休前担任高密市卫生局副局长兼高密市卫生学校校长,退休后很愿意以这种方式再次为社会服务。“我们这些退休的人,除了做做家务和看看孩子就没别的事了,天天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再为社会多做点事,毕竟在医疗卫生口工作了这么多年,对这一行还是很有感情的。”王万强说。

  “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肯定会遇上情绪很激动、态度很不好的人,我们都能理解。对待这样的人,我们就先放几天,然后采用渐进方式,慢慢跟他解释,效果很不错。老百姓嘛,你慢慢跟他说,只要你说得有理,一般没有人会无理取闹的。”王万强说,令他感触最深的,就是医调委老专家们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患者家属们的通情达理。

  “三位一体”调解 提升调解成功率

  据高密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副主任迟耸立介绍,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高密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经高密市司法局批准后成立,医调委成员由退职退休医学老专家和律师组成。“卫生局机关在职人员不得干预人民调解,以维护其第三方特征。”迟耸立说。

  迟耸立表示,为应对近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发生的严峻形势,高密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作为处理医疗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于去年正式成立。下设纠纷受理室、人民调解员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和调解室,并设立调解专家库。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为特征。

  “经过行政调解,医患双方仍不能达成协议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申请,可以进入人民调解程序,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协商和调解。调解引进了法律人士,更加公平公正。同时,律师等法律人士必要时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在调解过程中,严格执行人民调解的各项制度,明确人员职责,不断提升调解成功率。”迟耸立说,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医患纠纷8起,所受理的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超过80%,满意率达100%,得到了医患双方和社会的认可。记者 张身率 孙永莲

初审编辑:沈广安
责任编辑: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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