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文化执法局严厉打击不文明营业性演出活动

2017-09-18 14:29:00    作者:王敏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促进移风易俗工作顺利开展,净化全市营业性演出市场环境,寿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积极部署,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各类不文明营业性演出活动。

  大众网9月18日讯(记者 王敏)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促进移风易俗工作顺利开展,净化全市营业性演出市场环境,寿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积极部署,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打击各类不文明营业性演出活动。

  首先,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备案和查处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对不文明营业性演出活动坚决制止和取缔。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商场、广场和镇街驻地、农村大集等营业性演出活动易发地区,对营业性演出主体和活动进行排查,并将情况记录在,发挥文化市场举报热线的作用,及时受理和查处违法营业性演出活动。

  其次,对不文明营业性演出活动绝不手软,以铁的面孔严厉打击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对含有淫秽色情等内容的演出行为,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开展营业性演出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介法规政策,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完善监管工作流程,及时向营业性演出单位发放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事项明白纸,让其知法懂法守法。督促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按要求办理演出相关备案手续并建立完善现场巡查制度,一经发现营业性演出活动含有禁止内容,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36-8797878,或登录潍坊大众网官方微博(@潍坊大众网)、潍坊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eifangdzw)。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韶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