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静灵杨菲琳)交通肇事逃逸后四次返回现场,未报警也未救治伤者,导致伤者未能得到及时救治死亡。6月5日,云南省罗平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耿江涛。
今年5月17日晚9时许,耿江涛驾驶货车行至罗平县黄罗线时,撞上前方骑自行车同向行驶的薛某,薛某受伤倒地。耿江涛既未下车抢救伤者,也未报警,而是驾车逃离现场。因良心受到谴责,耿江涛分别与家人、朋友四次驾车到事故现场查看。据耿江涛交代,在四次查看现场的过程中,薛某躺卧姿势均有所不同,但从肇事至最后一次到现场查看的2个小时内,耿江涛均未作出正确的选择———抢救伤者。当晚11时许,薛某亲属找到薛某时,薛某已经死亡。得知薛某的死讯,耿江涛后悔不已,第二天早晨向当地派出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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