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安丘警方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对拒不配合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干扰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打击处理。近日,安丘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三起妨碍疫情防控案件。
案例一
2月9日,安丘市凌河镇华夏家园居民小区刘某,因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阻止到小区串门的刘某父母等多人进入小区不满,执意让其父母等人进入小区,并在小区门口辱骂工作人员,扰乱了防疫工作秩序。民警到场后,果断控制刘某并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鉴于刘某真心悔过,并当面向防疫工作人员道歉,公安机关给予刘某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月10日,安丘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兴安街道城北镇前巷某旅馆负责人鞠某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鞠某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并对经营的旅馆予以取缔。
案例三
2月12日,在安丘市御景园小区西门处,钟某、仕某因为无出入证明问题被小区疫情防控人员拒绝进入小区。后钟、仕二人拒不服从管理并撕打疫情防控人员,扰乱了防疫工作秩序。经公安机关工作,违法人员钟某、仕某承认错误,并向疫情防控人员赔礼道歉,取得谅解。公安机关对两名违法人员分别给予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要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2月6日,潍坊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十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涉及疫情的十类违法犯罪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达到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的从严处理,处理结果通报纪检监...[详细]
2月14日11时20分,潍坊市气象局发布重要天气预报,我市将有雨雪和寒潮天气。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今天到15日,我市自西向东将有一次较强雨雪天气过程,强降水时段主要集中在今天夜间至15日上午。[详细]
2月14日,记者从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市场上疫情防护口罩及防护服严重短缺和企业转型问题,潍坊市质检所开辟应急检验绿色通道,所领导班子带领专业检验人员深入一线,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详细]
2月13日,记者从潍坊市卫健委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在市卫健委的领导下,目前,潍坊全市新冠肺炎集中救治中心正式成立,统一收治全市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中心位于阳光融和医院,由市人民医院牵头,抽调全市优秀医护人员,负责全市确诊病人救治工作。[详细]
我市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2月4日,我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意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经济发展,积极推动各...[详细]
2月5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潍坊市自来水公司决定延期抄表,倡导广大市民尽量网上缴费。户表用户延期抄表。应于2020年2月抄表收费的奎文区、高新区一户一表用户,为避免人员集中交费等问题出现,将暂停抄表。相关用水量将在下一个抄表期(4月)合并抄表、收费。[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