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诸城市杨春桃林山泉水有限公司纯净饮用水不合格被通报

2018-10-22 16:26:00    作者:张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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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结果通报。其中,诸城市杨春桃林山泉水有限公司纯净饮用水(山泉水)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遭到通报。

  大众网10月22日讯(记者 张坤)近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结果通报。其中,诸城市杨春桃林山泉水有限公司纯净饮用水(山泉水)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遭到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近期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瓶(桶)装饮用水的市级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项目包括界限指标、耗氧量(以O2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铅(以Pb计)、溴酸盐、硝酸盐(以NO3-计)、亚硝酸盐(以NO2-计)、大肠菌群、粪链球菌、产气荚膜梭菌、铜绿假单胞菌12个指标。共抽检42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亚硝酸盐。其中,诸城市杨春桃林山泉水有限公司纯净饮用水(山泉水)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产品名称为杨春桃林纯净饮用水(山泉水),生产企业为诸城市杨春桃林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为潍坊市诸城市桃林镇驻地,规格型号为18.9L/桶,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

  对于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的食药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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