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铁证证明:钓鱼岛是中国的!
中国最早钓鱼岛进行开发经营
  公元230年卫温万人船队从章安港启程,浮海夷洲(台湾),对台湾及附属岛屿进行开发经营,是中国正史上关于大陆与台湾交往的最早记载,标志着台湾及附属钓鱼岛等列岛自古属于中国的铁证之一。 一般认为,最早记载钓鱼岛名称之一的是《顺风相送》一书。书中使用的名称为“钓鱼屿”和“赤坎屿”,即今天的钓鱼岛、赤尾屿。 1561年,明抗倭名将胡宗宪与郑若曾编纂《筹海图编》一书,其中,钓鱼岛被作为中国领土列入防区…[详细]
中国历代政府对钓鱼岛行使主权
  1171年,镇守福建的将领汪大猷在澎湖建立军营,台湾及包括钓鱼岛在内附属岛屿在军事上属澎湖统辖。 明、清两朝均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列入疆土版图,划为海防管辖范围之内。1562年(明朝)《筹海图编》、1863年(清朝)《皇清中外一统舆图》均有清晰规定和标示。因此钓鱼岛并非"无主地"…[详细]
1534年《使琉球录》一书可证钓鱼岛不在古琉球王国疆界内
  历代册封使留下许多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不属于琉球而属于中国的历史记录。 1534年,明朝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赴琉球,在《使琉球录》中记载表明,当时的琉球人认为过了钓鱼岛列岛,到达古米岛(久米岛)后才算回到国家,而钓鱼屿、黄毛屿(黄尾屿)、赤屿(赤尾屿)等则不属于琉球。 清朝时期,中国与琉球的界线在钓鱼岛附属岛屿赤尾屿南面海槽一带,已成为中国航海家的基本常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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