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后俩月 27人终生禁驾年龄最小的仅22岁

2019-01-22 09:03:00    作者:宋树云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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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月21日,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2018年11月份、12月份终生禁驾名单,共有27人。

  1月21日,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2018年11月份、12月份终生禁驾名单,共有27人。

  当天,记者在交警部门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看到,本次被终生禁驾的共有27人,年龄最大的62岁,最小的22岁,只有一人为女性。驾龄最长的22年,最短的2年,最高准驾车型为A类证,27人均被判刑。其中,1人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6人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20人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

  市交警支队民警表示,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员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公安机关会把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人员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如果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下情形可被终生禁驾:一种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另一种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可一逃了之,如果逃逸处罚将加重。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积极协助抢救伤者。 

  肇事逃逸驾照被吊销案例

  2017年10月7日下午3时30分许,孙某高驾驶面包车沿诸城市薛馆路行至密州街道大高疃村路段处时,与驾驶三轮车的张某相撞,致张某重伤。事发后,孙某高驾车逃逸,后被查获。经查,孙某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1月21日,经诸城法院判决,孙某高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年11月14日,市交警支队对孙某高作出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7年3月17日晚8时许,陈某驾货车沿309国道行至昌乐县宝都街道364千米+400米处时,与行人宋某相撞。宋某倒地后,又先后被张某、李某的轿车分别碾轧当场死亡。事发后,陈某弃车逃逸。经查,陈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2018年7月13日,昌乐法院判决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8年11份前后,市交警支队对陈某作出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7年10月6日下午4时许,李某驾驶面包车沿马都路行至昌乐县盖家庄村北路段时,与对向驶来孟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载陈某、孟某宇)相撞,造成李某、孟某、陈某、孟某宇受伤。事发后,李某弃车逃逸,后被查获。经查,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18年10月12日,昌乐法院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年11月26日,市交警支队对李某作出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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