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展开 发现这些行为赶紧举报

2019-01-21 09:23: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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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自2019年1月8日至4月18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如果市民发现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抓紧拨打省级政务服务热线“12345”举报。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自2019年1月8日至4月18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如果市民发现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抓紧拨打省级政务服务热线“12345”举报。

  虚假宣传行为

  经营者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对其自身资质、所获荣誉等经营者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的行为。

  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事虚假宣传、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在未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等违规违法行为;直销企业经销商通过寻找特定群体锁定顾客群,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打着直销旗号,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的行为。

  违法会销行为

  经营者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招徕消费群体组织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商品的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

  组织网络交易领域的“刷单炒信”,使消费者对产品的销售状况产生误解的行为;缺乏科学的评奖依据和评奖标准,组织虚假的商品或者经营者荣誉评比的行为;为虚假宣传行为提供技术手段等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保健食品领域违法行为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的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以免费赠送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服务),并组织消费者进行旅游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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