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018-12-14 08:52:00    作者:马媛媛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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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3日,记者从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14日至16日期间,潍坊市及济南、淄博、枣庄等13个地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连续3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

  13日,记者从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14日至16日期间,潍坊市及济南、淄博、枣庄等13个地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连续3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潍坊市自12月13日10点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2月13日24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各单位按照《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潍政办字〔2018〕140号)要求,做好预警及响应相关工作,确保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按照最新错峰生产要求,相关企业采取相应停限产措施。工业窑炉、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涉涂装工艺的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重点企业和区域,停止放空作业,加强设备维护和检漏频次。停止建筑、道路、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塔吊和地下工程除外);建筑和市政工地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作业;农业机械、林业机械、园林机械(从事特殊工艺和应急抢险工程以及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除外)停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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