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涉毒、寻衅滋事......临朐这伙黑恶势力今天被判了

2018-11-15 19:59: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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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临朐法院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1月14日,临朐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涉恶势力案件,白某等六人分别被判处刑罚,其中白某因犯盗窃、寻衅滋事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白某为逞强好胜,在公共场合无事生非,伙同李某、王某某、李某某三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社会影响恶劣;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王某、高某某屡次窃取他人河沙500余方,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损失。白某等六人,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同时,被告人白某还犯有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李某、王某某、李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王某、高某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宣判后,六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了解,在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临朐法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公正办案,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实,彰显了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和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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