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潍坊市教育局通报

2017-07-27 14:28:00    作者:武文惠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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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日前,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了解到,去年以来,按照全市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行动部署,各级教育部门主动作为,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大众网7月27日讯 (记者 武文惠)日前,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了解到,去年以来,按照全市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行动部署,各级教育部门主动作为,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现将3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典型问题的通报如下:
  寿光市圣城中学物理教师王某有偿补课问题。接到群众多次举报王某参与有偿补课后,寿光市教育局责成学校对其进行约谈,但王某执迷不悟,顶风违纪。寿光市教育局给予王某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档)职称资格,扣发其2017年度全年绩效工资,暂缓其下一周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撤销其“寿光市初中物理教学能手”、“寿光市优秀班主任”、“寿光市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责令王某全额退回所收学生补课费,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取消圣城中学2017年度评先树优和达标验收资格,按规定降低2017年上半年、下半年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比例;该校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得进档。
  寿光市洛城中心小学临时聘用教师韩某有偿补课问题。韩某在洛城中心小学临时聘用期间,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本班部分学生有偿补课。洛城街道教办对韩某作出清退处理,寿光市教育局给予洛城中心小学校长全市通报批评,2017年校长职级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给予洛城教办全市通报;责令寿光市内各级各类学校不得聘任韩某担任学校临时聘用教师。
  安丘市凌河镇红沙沟中学化学教师李某某违规参与有偿补课问题。2016年暑假期间,李某某将位于红沙沟村的住房借与侄子李某举办辅导班,并为李某所办辅导班宣传、联系生源,此行为属违规参与有偿补课。安丘市教育局给予李某某记过处分。
  潍坊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以上通报的问题,请各级教育部门迅速传达到所辖学校和全体教师,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学校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建立治理有偿补课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强执纪问责。”此外,潍坊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在新闻媒体全天候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开通微信“随手拍”举报渠道,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并向社会公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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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沈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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