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公安交警营造浓厚非机动车 治理立体宣传氛围

2022-05-27 16:17: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黄启先

 

  为进一步提高《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社会普及度和熟知率,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上+线下”、 “窗口+‘七进’”工作模式,构建起全方位、全覆盖“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新格局,营造出全社会人人参与整治活动、人人共享整治成果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提高了整治效果: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提高到90%以上,闯红灯、乱穿道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电动车交通事故下降20%。

  “传统媒体+新媒体” 打造交通安全宣传新矩阵 高密公安交警积极与中国交通频道.山东、高密广播电视台以及潍坊日报.今日高密建立长期协作机制,定期召开新闻媒体通报会,着力围绕电动车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有奖问答、执法现场直播、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案例等方式,广泛普及交通法律法规与交通安全常识,宣传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示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注意事项,注意遵章守法。高密 “调频广播”,通过不间断直播的方式,及时曝光违法行为,现场解答市民有关电动车管理以及业务办理方法,使广大群众在早午高峰的路上,就能听到深刻的交通安全宣传课。在此基础上,交警大队充分利用双微平台发布整治情况,及时曝光电动车违法行为,提醒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

  “线上+线下” 打造交通安全宣传新模式 线上:交警大队自主研发了执法监督“非机动车违法监控”APP,依托道路交通云平台,将辖区人、车、路、气候等道路交通信息,赶集日等重要时段信息,日常工作、宣传工作等信息按时间节点录入云平台,完善相关数据,只要路面执勤民警通过“扫脸”、将违法当事人身份证号码信息录入该系统,违法当事人信息和过往交通违法记录就会呈现在民警面前,当再次发现该市民骑车不戴头盔时,则根据证据依法处罚,让违法者心服口服。线下:以路面执勤为发力点,执法教育两不误,全体民警、辅警严格按照《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及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在查纠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时,针对其具体违法行为,向违法人、乘车人讲清危害,让违法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严重性,时刻提醒自己安全行车,警钟长鸣,积极争取驾驶人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配合,切实避免二次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这些措施的实施,使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由原来的50%,提高到现在的90%以上。

  “窗口+‘七进’” 打造交通安全宣传新网格 大队依托违法处理、车管所、满分学习等服务窗口,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向群众宣传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驾醉驾、乱穿道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呼吁大家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充分发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他们与交通运输、住建、教体、城市管理等单位常态化联合办公,凝聚齐抓共管合力。依托两处省道、20处县乡道交通安全劝导站,通过发放宣传单页、面对面沟通交流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告知出行注意事项,纠正交通陋习,倡导安全文明出行。他们根据上级“减量控大”行动部署,结合月度宣传主题及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窗口、进街路面对面宣讲活动,普及酒后驾驶电动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乱穿道路、逆向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深入剖析诱发事故的原因,警示群众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在此基础上,不断延伸交通安全宣传触角,在标志性主干道路、822个行政村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角”、“一栏一标语”,并通过822个村居交通安全微信群、大喇叭的方式,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真正让各级宣传力量“动”起来,农村大喇叭“响”起来,宣传车辆“走”起来,横幅标语“挂”起来,宣传海报“贴”起来,让交通安全更立体、更直观,更有时效性和针对性。(通讯员 黄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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