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是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要支撑。为切实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市场供应,安丘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坚持“两手抓”“两不误”,统筹做好畜牧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全市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价格稳定。
严格落实企业开工报批备案制度。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印发的《关于对全市农产品加工生产开工实行报批制度的通知》要求,安丘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对兽药饲料生产、屠宰加工等企业实行开工报批备案制度。同时,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畜牧产业运行监测机制,实行日报告制,动态调度畜牧企业复产复工情况,加强分析预警,稳定市场预期。
全力保障畜牧生产流通供应畅通。将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种畜禽、商品畜禽、仔畜、雏禽等活畜禽,饲料兽药及其原料等畜牧生产运输车辆纳入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统一组织协调办理“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确保畜牧运输车辆正常通行,确保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目前,已办理通行证62张。
严格活畜禽调运交易监管。严禁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调入活畜禽,对从其他省份调入的活畜禽,坚持逐批严格查验、严密监测。严格落实出栏畜禽检疫出证制度,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市场和宰杀点。严格白条禽及禽肉产品监管,对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一律禁止转运贩卖,一律禁止进入市场。
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难题。积极主动与镇街区、有关部门协调,及时解决农村道路阻断、交通不畅、务工人员出入村难等问题,保障好饲料及饲料原料运输车辆、畜禽运输车辆、病死畜禽收集车辆、企业务工人员正常通行,打通畜牧生产、运输、屠宰、销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渠道。目前,已为企业解决复工难题18个。
强化宣传搞好检查。加强宣传指导,及时把上级政策精神迅速传达到相关企业,并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复工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畜牧企业落实好场地消杀防疫、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岗位防疫承诺书、应急处置预案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家畜禽屠宰企业、24家饲料生产企业、3家兽药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2月24日,我市举行全市重大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此次活动采取主会场+现场视频连线方式举行,市主会场设在高新区联东U谷(潍坊)科技创新谷项目现场,坊子区、寒亭区、安丘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分别设分会场。当天集中开工的14个项目总投资额152.5亿元,涉及多个领域,[详细]
2月23日,潍坊市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称,缴存人因在疫情防控期间推迟办理业务,导致超过政策规定的提取或贷款业务办理有效期的,可延长申请时限至2020年6月30日。[详细]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市公证协会成立中小微企业公证法律服务团并发布服务指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公证综合法律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详细]
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截至2月22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开工生产企业达2882户,企业复工率达到96.3%;累计在岗职工人数达到385564人,占职工总人数的比重为63.5%。[详细]
2月22日,记者从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的变化,截至2月21日18时,我市辖区6条高速公路的45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全部恢复正常通行。[详细]
2月23日,记者获悉,近日市住建局下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保年内完成全市5.7万户户厕扩面改造,完成1612个300户以上自然村农村公厕达标建设,上半年完成2020年239户“四类困难群体”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