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青州务工的注意:关于申报大学生生活科研补助的通知

2018-11-09 07:29: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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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开发区管(工)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大学生集聚计划,更大力度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青就业创业,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四个城市”建设和乡村振兴,根据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博士(后)、硕士生活科研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字〔2017〕181号)和潍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的通知》(潍人才办字〔2018〕5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

  1.2015年9月1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市内企业和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引进的签订5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潍缴纳社会保险的派遣期内(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5年9月10日至2016年12月22日引进的,给予每人每年生活补助2万元,补助期限3年;2016年12月23日之后引进的,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助3000元,期限5年。其中2015年9月10日至2016年12月22日引进的博士研究生,2016年12月23日之后的生活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3000元计算,累计补助期限不超过5年。

  2.2018年1月1日之后(以初次在青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来我市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

  1.2015年9月1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市内企业新引进的签订5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潍缴纳社会保险的派遣期内(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5年9月10日至2016年12月22日引进的,给予每人每年生活补助4000元,期限3年;2016年12月23日之后引进的,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期限3年。其中2015年9月10日至2016年12月22日引进的硕士研究生,2016年12月23日之后的生活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1000元计算,累计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2.2018年1月1日之后(以初次在青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对企业及镇、村(社区)医院、学校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来我市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

  (三)全日制本科生生活补助

  2018年1月1日之后,对企业新引进的本科毕业生,以及来我市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期限1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

  (四)在站及出站留(来)青博士后研究人员

  1.2015年9月10日至2018年1月20日进站的(不含进站前已在青的在职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补助期限最多不超过24个月。

  2.2018年1月21日之后,对新进站(含创新实践基地,下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

  3.2016年12月23日后,博士后出站(不含进站前已在青的在职人员)直接留青或来青就业的,给予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二、申领程序

  (一)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所属镇、街道、开发区申请,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将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上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科(范公亭东路2638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2房间)。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5年9月10日之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

  ①《潍坊市引进博士、硕士生活补助申请表》;

  ②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已办理派遣、改派手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含5年)全职劳动合同;

  ④银行代发工资明细或申请补助期间工资明细;

  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⑥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

  ②③④⑤类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上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并提交《潍坊市引进博士、硕士生活补助汇总表》。

  2.2015年9月10日之后,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

  ①《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

  ②山东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进站博士后、设站单位、高校流动站联合培养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进站博士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进站博士在站期间考勤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

  3.2015年9月10日之后,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

  ①《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申请表》;

  ②博士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包含在潍缴纳保险起止时间)和个人参保账号;

  ⑥银行代发工资明细;

  ⑦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

  4.2018年1月1日之后,大学生生活补助申领材料

  ①《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2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以上证件、证明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2份;

  ④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就业大学生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主创业大学生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

  5.2018年1月1日之后,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领材料

  ①《潍坊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2份;

  ②山东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进站博士后、设站单位、高校流动站联合培养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进站博士在站期间考勤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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